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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转:以『藏地於民』政策破解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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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8: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是中???的重中之重,它??上?有全?五分之一的??活?、四分之一的居民消?、三分之一的?政收入和二分之一的社??富。由於事?重大,?控房地?必?要有十分清晰的??目?,即理想的目?模式和科?的政策??。但?前不論是?家有?部?行政主?的?控政策,?是地方政府各?神通的?控措施,都?能??已行之?年的房地?模式?行有目的的?校。本文着重探?中??控房地?的理想目?模式,?而提出政府以土地支持民??房的“藏地於民"政策,希望借此破解剪不?理?亂的高樓???。
一.房地??控的目?模式
根?中?的特殊?情和房地?的??情?,??房地??控的目?模式,需要用科?的?度、?展的眼光和公平的原?,着重考?如下??方面的需要:
第一,房地??展的基本目?,是?足全?所有民?的居住需要,即??“居者有其屋"。?是最基本的政策取向,房屋不論是由政府供?,?是由市?提供,都必??原其本來面目---?足大?居住需求的民生功能。任何背離?一基本功能的房屋?展模式,都不?是理想的目?模式;一???大民?“蜗居"的模式,肯定是失?的模式。
第二,房地??展的重要使命,是促?投?和消?以?足???展需要,即“居者促?展"。?一??功能是由中????入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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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段的基本特性?定的。?去三十年中?房地?主要是數量??的?程,城?人均住房面??7平方米猛增到31平方米。今後二十年?是數量??和?量提升?存的?期,一方面,城?人均住房面?可?一步提高到40平方米以上,加上加快城?化後城?人口?增加至少三?人,共需要住房?190?平方米,比?有數量增加一倍左右,即再造一?“中?";另一方面,由於?去落成的房屋平均?命只有三十多年,今後二十年??入?房改造期,?存住房至少有一半需要重建。也就是說,今後二十年中?城?需要建?新住房300?平方米,加上商?樓宇和?村建房等需求,由房地???的投?和消?,足以使中?GDP每年增?兩?百分?以上。?句?說,未來二十年房地?仍可以是中???的重要增??。
第三,房地??展的高?目?,是?足全?民??有房?的需要,即??“居者?其屋"。由於中?人的特殊偏好,房屋已成?民???的主要存在形式;能否?居者?有其屋,不???到社??富的公平分配,也??到民??富的??性。?家??理最近在政府工作?告中明?提出“改革收入分配?更多群?有??性收入",表明中央政府?房屋成?社??富分配主要手段的重?。九十年代房屋制度改革使八成以上的城?居民?有了自己的住房,?是走向民富??的重要一步,?前房地??控政策?疑也??持?一正?方向。
根?上述要求,中?房地??展的理想模式,是充份?足民?改善居住?件和?有自住房?的需要,?以此促???增?。?一模式?能充份??居住、??和?富等三大功能,????可持??展。但要???三大功能的有??一,??要做到兩?:一是要?持一?相?合理的樓?水平;二是樓?要?期保持?定,不宜?常大幅波?。其主要好?是:
第一,可最大限度地改善居住?件。高樓??然可以?城市建?融??促?地方???展,但??成改善居住?件的?重障?。因???期看,?樓?升幅超?居民可支配收入升幅?,民?的?房能力就必然下降,不?年?人因收入所限而?不起樓,即使是希望改善居住?件的?主也?出??樓困?。如?去六年全?商品房?格急升108%,但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82%,如果可支配收入用於?房的比例不?,?一般民?只能??更小型的?位,?不利於改善居住?件。香港近二十年來樓?升幅高於家庭收入中位數,是人均居住面??期?法增加的主要原因,??教?很值得借?!但如果樓??低,也?影?房地???企??建高?素樓宇的??性,而且?影?居民?樓的意欲,最??法?到改善居住?境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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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可最大限度地推????展。?生?角度看,?高的樓??不能真正?來??增?,因?????增?主要依?於居住?件的不?完善,?民?住更大更好的房屋,??才能真正?大房屋投?和消?。一?完善的房屋?展模式和政策,不但要使?大多數民??得起樓,而且?能小樓?大樓,?樓?新樓,不?改善居住?境,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持一?相?合理的樓?水平??期保持基本?定。高樓??然可以?城市建?融?,但?限制房屋投?和消?,最?是得不?失,因?同量?金放在房屋投?和消?上,比放在城市建?上,???增?的??作用更大。一?能?市民不?改善居住?件的城市,其???展一定是既快又好。
第三,可最大限度地??社?公平。房屋是中?民?最重要的?富存在形式,?然也是衡量社??富分配公平?否的主要??。?者??,社??富分配差距存在兩?情?:一?是?向差距,即指同一?期社??富在社?成?之?分配的不平衡;另一?是?向差距,即指社??富在不同?期的社?成?之?分配的不平衡。後者主要表?在房屋上,如果房屋?格升幅?期高於家庭可支配收入升幅,?老一代用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置?安居,新一代用同?比例的收入只能?更小的房子,甚至?不到房屋。?也是香港人房子愈?愈小的原因,因?香港早期一位中低?歷人士用??收入?下的房子,?在高?歷的年?人用目前收入根本?不起(???向分配差距??上是跨代分配不公,?地也已出???情?,上海和北京等一?城市早期一?普通市民?下的房子,?在兩?大?生合起來都?不起;“啃老族"的出?,在一定程度上是???向分配不公的?物)。反?來說,如果樓?不?走低,房子愈?愈便宜,也?使早期?入的房子不??值,?而造成反方向的?向分配差距,??去?入房子的民?不公平。由此可見,只有合理和?定的樓?才可以??社?公平,最?才能??社??定。
那?什?是合理的樓?呢?衡量樓?是否合理的??有兩?:一是大多數家庭可以承?,最好是供樓??不超?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二是樓?升幅?期控制在低於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水平,??可能?通?大致同步。因?樓?升幅低於家庭可支配收入,全?民?的居住?件就可以?着收入的不?提升而得到改善,?而拉???增?;樓??期?在一定???,既可保存?大多數有樓人士的房??值,也可使年?一代?得起房子,?而促?社?和?,?可以???城市建?和地方???展提供更?定(但不是超?)的?金來源;樓?升幅?通?挂?,也使樓?不?成?通?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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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是如何???一目???前?地房地?????已陷入兩?困境:?持高樓??可以??保住地方?政收入和民?房??值,但不利於改善居住?件及?持社??定;而?了?民??得起樓就需要大幅度降低樓?,?又?大幅?少?政收入及使?有民?的房??值,???重拖累短期??增?。?了解??一??,?地也提出不少?法,包括集中建?廉租房和???用房等等,但根??????按目?模式去衡量,?些?法??上都不是?本兼治的最佳良方,因??地住房??是多年來房地??份市?化?作的?果,?在已成??一??全身、依靠?市?手段?以有效根治的??性??,只有?用新的思?方式,才能?求有效的解?方法。
二.“藏地於民"的主要?含
解鈴?需系鈴人!解?目前的矛盾?需要?土地入手。?者在?合考?中?住屋市???以及?主、?展商、?行和政府等諸方面利益的基?上,提出一?“藏地於民"的新住房政策。?一新政策的核心是十六?字:即『??共享,住??民,市??作,政府?控』。它不?可?解?房地?症????找一?新出路,更重要的是可以促?房地?市???健康?展和改善民?居住?件,使中?各地都成?民?安居樂?的好地方。
如前所述,目前中?城?私人住宅的?格中,“地?剪刀差" (即政府?地?收入)?相?大的比重。若城?居民在?樓?,不用支付“地?剪刀差",便可??地?房子,改善居住?境。“藏地於民"政策就是按照?一方向??的,具??容和步?如下?
(一)政府以土地?助市民?樓
凡符合?件需?樓自住的居民,住房中的地?可申?政府?助。但政府?非以?金?助?主,而是?出一定面?的“?地?明?"??樓的准?主,作?持有人向政府?取土地的??,上面?明年期和金?,持有人可???明?向政府?取??明?上金?等?的土地。“?地?明?"的金?根?地?比(即“地?剪刀差"?樓?的比重)乘以樓??定。?凡某人?向市??入100?元的住宅(二手樓或新樓均可),若地?比?40%,准?主可向政府提出申?,政府?出面值40?元(即100?元×40%)的“?地?明?"??樓或?樓准?主,作?住房?助。“?地?明?"??息??,息率可參照政府?券利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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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主以“?地?明?"向?展商?樓
准?主直接向?展商?入一手新樓,“?地?明?"的?值可直接??樓款中扣除。若准?主在市?上?入二手樓,也可把其持有的“?地?明?"向?展商??,套取?金,用以支付?樓?支。?主也可???期持有“?地?明?"作?投?,待數年後再???展商套取本息。持有的年限越?,?存的利息就?越多,“?地?明?"的?值也就越高。如一?面值40?元的“?地?明?",若按年息3厘?,一年後的市??值即?41.2?元,三年後?43.71?元,五年後?46.37?元。其?類推。
(三)?展商以“?地?明?"向政府?地
?展商把收集到的各?不同面?的“?地?明?"?集在一起,然後在參加投?或公?拍?土地?中?後向政府支付地?,不足的部份再以?金支付。由於“?地?明?"是?息??,?展商可以根?房地?市道自行??即??地或?期持有??明?,因而土地供?仍存在一定?性,便於市?自由??。
(四)??共享,出售住房需?地?
接受“?地?明?"的居民?入住房的???居民和政府按出?比例共同?有(上例中,?主?60%,政府?40%),使用??全部??主,?主必?承?全部房屋?修?任。?主若出售居所,必?按地?比向政府?地?。上例中,若?主以原?入?100?元?掉居所,需向政府?地?40?【100?元×40%】;如果住宅樓?升至200?元,?主需向政府?地?80?元【200?元×40%】。反之,如果住宅樓?降至70?元,?只需向政府?地?28?元【70?元×40%】。也就是說,?主?地?的數?,?着樓?的升降而增?,政府和?主共同承?市???。
(五)居民可多次?樓,操作方式不?
原?上在一定限度?居民可多次?樓,?樓增?部份也可申?“?地?明?"。再次?樓?,?出?居所??不需向政府?地?,可把地?直接?到新居所中。上例中,如果?主以?入?100?元?出居所,再?入200?的新居所,需要追加100?元?支,他可以再次申?面值40?的“?地?明?"。連同原先的40?元,?主最新?入的住所中“?地?明?"的?值?80?元,??比例保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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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上升,?主以300?元?出新住所,?需?地?120?元【300?元×40%】;如果??降至150?元,??主只需?地?60?元【150?元×40%】。其?類推。上述操作?程?示如下?
?出?地?明? 交??地?明? 申??地?明? ?出土地 交出?地?明? 政府 准?主 ?展商 交付住宅
三.主要特?和?用??
(一) 『藏地於民』政策的最大作用是透?稀?高樓?去改善居住?境,且可以避免造成社?分化
由於本政策可大幅??市民的?樓或?樓成本,使市民以?小的代?得到改善居住?件的好?,?而可以大大舒?中等收入???房的?力。?本?上是用土地去稀?高樓?,?比?在房地??控措施更具??性,且更能防止房地?市?大幅波?。本政策若?期推行,?樓或?樓數量?不?增加,民?居住?件?很快得到改善。?此同?,本政策?居民??住房的最大自主?,避??在??房把享用政府?助政策的居民固定在同一偏僻社?而造成的??效?及由此?生的社?分化,便利中?城?各??居民混合而居?更易?致社?多元?展及社?和?。
(二) 『藏地於民』政策是一?自?平衡的???制,不?造成土地供?失衡和地?市?混亂
在本政策??中,“?地?明?"和土地供?量是相??的。居民按?一政策?樓,??上是增加了?土地供?的等量需求。?樓或?樓數?越多,?土地的需求也就越多。不管?主是向?展商?入一手新樓,?是向二手市??入二手樓,其?果都是一?,不?造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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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供?的失控?象。??量上看,假定一?城市有一??市民參加本政策,每套房子平均?格100?元,地?比按40%?算,政府共需批出“?地?明?"40?元。由於一???主?樓相?於增加一??住宅消化量,需要政府?外提供一??住宅用地,?土地的需求量也?40?元(即100?元×40%×1???位),?政府?出的“?地?明?"的??值相等,政府不愁收不回“?地?明?"。因此,?施??政策的??在於如何??地?定地?比(?裡?且按40%?算,??操作?可以?整),真正?到“藏土於民"的目?。???意?上說,??政策是一?自?平衡的???制,只要?算准?,政府的“?地?明?"和土地供?量可以?致基本平衡。
(三) 『藏地於民』政策??有改??有房地?市?的?行??,而是在市???下靈活操作,可望?充市??制之不足
本政策上仍以市??作?基?,?主的????有改?,因??主仍按投?比例?有新住所的??,更?有新住所的全部使用?。如果?主把新住所套?,仍可保住原有的??利益,可???分明,?退自如。在?里,政府需要介入市?,但住宅既是市民的?期投?工具,又是社?民生??,政府??介入??不妥。??上,市?和政府都是????手段,只不?功能不同而已,如果政府??介入能??民?安居樂?,??境更美,何樂而不?呢!
(四) 『藏地於民』政策可使房地????成???新增??,?有助於吸引投?和人才
?粗略估算,如果今後二十年?地每年有500??民??用本政策,相?於在二十年?需新建一??住宅?位,?可提供數十??的??值,加上“樓宇??"?目的增加值,??大大提升??增?率。由於本政策使住宅加入了“?免地?"成份,?使房地?市道更加?定,????期?定?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促?作用。?此同?,由於居住?境改善有利於吸引投?和人才,可?成功推????型?造更加有利的?件。
(五)『藏地於民』政策使市民、政府、?展商、?行均可受益
?民?而言,本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了改善居住?件,因而??受到各??民?、特?是中低收入??的?迎。?政府而言,?是政治和??兼得。近?年政府一直在?助市民?樓,?支很大,但由於不少地方政府?源有限,??拿出大量?金改善市民居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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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府仍?有?一?二的最大?富⎯⎯土地,完全可用於?助市民改善居住?件。此?若能解??大民?、特?是中低收入??心中的老大???,?是一大善政,必能大大提高民??政府的信心。本政策????影?地方政府?前的土地收入,但民?一旦加快?樓或?樓,政府的相???收入即可大量增加。此外,由於本政策?推?住宅建?,大量住宅工程上?,建?商和?展商的盈利大量增加,需??所得?,加上?房地?有?的人?的工?收入需??的?人收入所得?也?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然?免?批出土地,但土地?值?未失去,而是“藏地於民",??有大量?形的??。如果?主?樓套?,政府可立即收回地?。可見,在本政策中,政府是“吃小?而?大便宜",不但不?增加太多??,反而可以成?大?家。??展商而言,推?民??樓等於增加?住房的需求,??展商提供了更多的商?。??行而言,本政策??了一?更?安全的放款渠道,??行???展也??生?大促?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藏地於民』政策的主要?象是城??樓自住的中等收入人士。?者??,根?目前中?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分??狀,解?住房??的最好?法,是?行“二六二"新房屋制度,即城?20%的低收入居民入住廉租房,60%的中等收入居民入住共享??房,20%的高收入居民入住商品房。『藏地於民』政策就是?解?中?城?六成居民的住房??而??的。?然,住廉租房的居民原?上也可以享受?一政策,但在申?“?地?明?"?,需要交?廉租房,以便分配?其他更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
由於『藏地於民』政策的?象主要是?主自用?位,投?用住宅和炒?用住房都不?用於本政策。?然本政策旨在促?樓市健康?展和改善居住?件,但由於?房地?市?有利,投?者也?大量入市。?了防止炒?,可考??徵房地?增值?(居民自用住宅免?),?率?累?制,在一定期限?增值率越高,?率也就越高。??做,?不是要打?房地?市?,而是?了防止惡性炒??,保?房地?市?沿著改善市民居住?件的方向健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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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8: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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