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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成人的童话]阉雷(作者:树隐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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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1: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舱里,一大群涂上了迷彩色的地雷在大嚷大叫,因为装足了火药的缘故,它们个个都很粗暴。

“战场,太棒了!谁敢接近我们,就扑上去,把他撕开。哈哈,轰,血肉模糊。吃肉,喝血,痛快!”
“我们占的山头,就是生命的禁区。啊,那里将是地雷的世界。敌人、主人、闲人,甚至一只猫、一只狗,轰、轰,伟大的地雷,六亲不认!”
“听我说,”大个子雷的声音压住了嘈杂,“我要干一辆坦克,那才过瘾,猛然跳起来,钢铁与钢铁的碰撞,当当当,钢珠飞溅,到处是窟窿。”

一个细嫩的声音响起,但没人听到它说什么,因为地雷们都跺着脚唱起了《狩猎之歌》:

猎豹吹响号角,
死亡背起长弓,
我们竖起伶俐的耳朵,
捕捉迷途的路人。
轰?轰?轰

残忍结出花朵,
欲望舔噬血腥,
惊恐的箭镞穿透世界,
我们是死神的卫兵。
轰?轰?轰

正当这些勇敢的猎手们疯狂时,那个细嫩的声音又响起来,这次,大家听到它了,因为它的声音在这喧哗里格外刺耳:
“可是,我们首先撕裂的,不正是我们自己么?”
所有的地雷安静下来,因为它们确实并没想过这问题。

老倭瓜沉闷的声音:“每一种东西都有自己的使命,花朵的使命就是供蜜蜂采食;人类的使命就是供咀虫吞噬。我们是地雷,地雷的使命就是爆炸,除了爆炸,我们还有什么用处呢?”

“胆小鬼,他不会是一颗阉雷吧!”有人叫道,地雷们一阵哄笑。

阉雷是最为地雷看不起的,它们的引信有毛病,无法激发。地雷们纷纷滚离了那颗阉雷,仿佛怕被传染似的。它们红红的引信高高地挺出来,显得个个都很健康。



翠绿的战场上空,大批的地雷空降下来。它们手挽着手,唱着快乐的歌儿,浅浅的扎在草地上、树丛中,像一个个耐心的猎手,潜伏在攻击的要道。

那颗孤独的阉雷没人搭理,一阵风吹来,它便顺着风飘到了远离战场的小山岗,落到了一棵金香木花的脚下。

它的身体沉沉的陷入松软的土层,层积的落叶四散着跳开,似乎也讨厌这阉雷。四周没有一个同伴,它第一次尝到了孤独。唉,阉雷就阉雷吧,它想。

布好雷阵的第二天上午,敌人就开始进攻了。山谷里雷们一颗颗狂叫起来,火光喷射,发出震天的怒吼。

阉雷远远的看着,它看到大个子雷猛然跳起,抱住身旁的一辆坦克,大个子的力气实在太大了,它猛地扭断了坦克的炮筒,再把坦克死力的推翻。“过瘾呀过瘾!”大个子呼号起来,然后,它化作一股黑烟,消散了。

傍晚的时候,敌人停止了进攻,陈尸累累。他们最终也没能跨越雷的禁区,山谷中响彻着雷们的欢呼。

那颗阉雷无事可做,自顾自的想着心事,一片金香木叶飘落下来,盖住了它,它就在夕阳里沉沉地睡了。



从那以后,再没有军队从这里经过。山谷中恢复了宁静,山脚下的小村舍甚至飘起了袅袅炊烟。阉雷从没见过这么轻柔的烟,“好美呀!”它说,不禁有些痴了。

可山谷的雷们却日渐不安起来,它们害怕战争结束了。似乎带着怨气,它们便愈加狂暴的袭击路过的居民,甚至牛羊牲畜。山谷里时不时响起爆炸声,每一声都那么沉闷,似乎有些不甘了。

“唉,何苦呢?”阉雷想,“它们和我一样,都被遗弃了。”想到这里,作为一颗地雷,它不禁有些自怜起来。

黎明的时候,它被一阵歌声唤醒。

秋风淹没了山村
五谷丰盛的山村
珍惜黄昏也珍惜雨水
我空旷的悲伤
是无边的天空

大风刮过了山顶
取走了一年的收成
取走了粮食也取走了马
留在地里的人
被埋得很深

姑娘的歌声婉转哀怨,似乎还夹着绵长的叹息。阉雷听得很伤感,不禁掉下泪来。它觉得那最后两句,说的似乎就是自己,自己也被埋在地里呢,但埋得并不深。

它在风中摇了摇头,摇开了几片树叶。可它太低了,竟看不到姑娘的身体,只能看到白玉般的跣足,指甲上涂着紫色的豆蔻花汁,铃铛圈儿有些松弛,开着银色的合欢。

姑娘俯下身,拾起地上的水瓶。黎明的阳光被山野交织的乔木和灌木切成碎片,空气里充满了手镯轻叩水壶的叮当声,落叶遍地,踏步归去的??声,袅袅飘散。

那天晚上,阉雷做了平生的第一个梦。



姑娘每天黎明都来取水,光明的脚镯绕着她的双足摇动,它们的韵律活跃了阉雷的寂静。姑娘的歌声也日渐欢快起来,有时,她还唱那只哀怨的歌,但歌里已经听不到叹气声。

有一天,沉寂多时的山谷忽然又热闹起来。阉雷看到又有一大帮军人在下面奔忙,他们是来扫雷的。有些雷被引爆了,还有些雷被挖出来,取掉了引信。阉雷听到老倭瓜的哀号:不要呀,不要呀,我不要当阉雷!但那些穿制服的人并不理它,还是把它的引信拔掉了。

姑娘站在山岗上看着这一切,哼着好听的歌,然后她轻轻地说了一句:这下好了,不用再爬这么高来取水了。阉雷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姑娘以后不来了,它就会重新埋在孤寂里,但看到姑娘那么高兴,它似乎又没有什么可抱怨呢。

以后的夜里,姑娘的歌时时浮上它的心头,可是,它再也听不到姑娘鸣翠的脚镯了。它只能从金香木叶里抬着头,给月亮涂上些稀奇古怪的色彩。

忽然,嗅到了一股毛茸茸的气息,它警觉起来,两只碧绿的眼睛在月光下盯着它,野猫伸过鼻子,嗅着,猫的长胡子甚至扎着了它。

“我要死了,我会爆炸的。”阉雷害怕极了,它惊恐的闭上眼睛。

猫的尖爪子轻轻挠了它一下,似乎挠开了它的心,猫绵软的脚掌又拨了一下它,“喵”的一声,走了。

“啊,我没有爆炸,我真的是一颗阉雷!”阉雷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以后的日子,它常常想起那天晚上,那一夜,它死里逃生,证明了自己是阉雷,还有,那是它第一次接触生物的肉体,后来它时常遐想,那有着动人歌声的姑娘,她的脚也是那么绵软么?她涂着豆蔻汁的指甲,也会像猫一样,挠自己的心么?



现在,我们的阉雷几乎是个哲学家了,尤其是夜里,它空闲之至,只有各种各样异乎寻常的幻想。

白昼完结,叶的阴影在树下彷徨,它给每一片叶子都写了一首歌,而那唱着好听的歌儿的姑娘,此刻一定在星星上。

丁丁当当,恍若天籁,它又听到了那熟悉的脚镯声,它以为是幻觉了,可不是,她朝思暮想的那双脚正急促的跑来,她细细簌簌的踏着碎叶,仿佛敏捷的手指弹拨着竖琴的琴弦。

那双脚到金香木花下站住了,它听到了姑娘的娇笑。她从来没有离它这么近,它可以看到她秀气而修长的脚趾,她的脚板很薄,足弓很美,银色的脚镯在月光下闪着诱人的光,它甚至能嗅到指甲上淡淡的豆蔻花香。

姑娘躲在金香木花下,笑得脚腕一颤一颤的。传来一个小伙子的声音:“兰旃娜,你在哪里?兰旃娜,把你的鲜花环挂在我的颈子上,好吗?”

阉雷觉得太幸福了,因为他知道那姑娘的名字叫“兰旃娜”,于是它也在心中默念着,“兰旃娜,多美的名字,兰旃娜。”

姑娘的娇足又挪了挪,脚镯发出轻微的欢快的铃声。她的脚在月光下泛着肉色的嫩红,踝骨优美的弯曲着。像是一朵娇美的花,开着淡紫色的花瓣。阉雷觉得体内在膨胀着,它甚至想去吻吻那玉足。这时,叮当一声,姑娘轻轻的“哦”了一下,她的脚镯碰上了阉雷。

“扑”的一下,阉雷被激发了,它红红的引信高高的昂起,像血色的舌头。它觉得自己体内的所有钢珠都要向外喷发,啊,它不是阉雷,它慌了,尽力的扭动着,想扭断自己的引信。可是,红色的火光激昂的喷发出来,姑娘如瀑的长发在火光中惊恐的闪动,阉雷撕裂了自己,它绝望的嚎叫起来,所有的碎片穿透了它心爱的姑娘……



第二年,在阉雷爆炸的地方。

金香花木已经荡然无存,地上有一个光秃的大坑。坑的中央竟开出一朵不知名的小花,春天的时候,它紫色花朵像一串串的镯子,据说在晚上还能听到花儿丁丁当当的轻鸣。只是到了秋天,它便结出草绿色的小球,无精打采的,像颗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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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风细雨楼回复:
这一篇文章作为精华来看,是很有价值的。刨除语言和技巧等基本要素外,老树这一篇里展示出更多的新意。看过几遍了,我还是在琢磨,作者怎么想出的这个构思,用地雷说事,而且把哑雷形象化为阉雷。还有那两段歌词,虽然不是主线,却雕刻得那么精致;那姑娘的名字与装饰,充满了民族风情,这又是一个不为主线却依然精致的细节。
这些细节是我接触本文后,一直恋恋不舍的东西,这时我在回想自己的写作习惯,我肯定没有心思可以放在这些部位上,我会忙于铺设渲染最关键的那些,当然,是我自认为关键的那些东西。这样一对比,本文可当得精雕细刻了。
再说主线。作者在文中有很多伏笔和寓意穿插,让本文的境拓得很宽,路留得很多,读者完全可以分析出若干思路出来。我看来,无论是前面狂暴的雷,有狂热的爆发,还是后面温和的雷,是无奈的爆发,都是有了伤害的。这种伤害有主动与被动之分,可毕竟还是有了伤害。老树的笔墨放在了被动施害上,态度似乎是暗地里默认的:雷不想爆炸,不想伤害,可他是雷,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为什么那姑娘,那么美好的姑娘要来碰他。从文章来说,这个主线很清晰也很深刻,不过我总觉得这个话题可以引申到生活中的情感中,雷是童话,不用细究,要是换做人,做错了事,有了伤害,却怪不得命运,说不得我本善良了。不知道怎么了,听老树这童话我老是想到这些男女间的情感,也许是老树一直强调那“引信”,扣到题目的阉字上,弄得象古老的生殖崇拜的缘故吧。
文中的主角雷给我的感觉,并不如何哲学,从他开始的那句话看,是有智慧的。但是后来雷的表现,是越来越感性,而不是理性。包括它对生命的珍惜,对孤独的感受,对平和的欣赏,对遭遇的自怜,以及对爱情的憧憬,雷没有给我们表现出太多的理性和睿智,他越发生活化起来。所以我觉得,雷的那么多幻想不能代表他像个哲学家,而是多了更多的人性。这是个与老树商榷的细节。
商榷的细节还有两处,雷是空投的吗?这个我不太熟悉,看的影片都是埋的。那阉雷被一阵风吹走,而且是“飘”走,是不是轻了点儿?
我的话要说的还不少,可总得有个结尾,那就说结尾。这个童话的结尾处理有点随意了,或者说有点像童话常用模式,比如“从此,公主和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让废墟处开出一朵新花,有姑娘的影子,有雷的忏悔,是一种结合。它本身没什么不好,只是被用得多了些。就好象说小姑娘“花朵一样的脸蛋”一般。老树写本文中的仙女,突发异想地从足写起,已是新意,那么结尾何不继续新下去呢?当年金圣叹把水浒腰斩成了七十回,鲁迅却认为他这样“不够写实”,结尾这个地方是文章一处关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和目的,所以我所说的,依然是个商榷的建议。
老树,这个红包不小吧,按一个字100雪币折算一下,估计比雨儿出手大方呢
拜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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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1: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树隐红楼回复:
金风兄,咱们别嫌肉麻,该抱抱还是要抱抱,套用那句著名的台词:“我想死你啦!”哈哈。
金风兄的这段表扬,看得老树笑靥如花,就不谦虚啦。以上几点确是我的得意处,尤其是那首《狩猎之歌》。还有一得意的细节便是金香木花,刻意制造着西南一带的民族风情。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嘻嘻。
接着说说几点商榷:
现代战争中的布雷,常常是机降布雷,这一点应该是不错的。至于阉雷的那一“飘”字,这正是我的心病,这两天正想着这“飘”字不妥,准备乘人不备,偷偷地改掉。哈哈,金风兄慧眼,既然这小辫子已被纠住,虚心接受,也就不改啦。
接下来说“雷”的哲理,我并没想用这“雷”表达什么哲理,(哲理一说,源自雨儿,和老树无干)我只是想用“阉雷”来宣泄一种情绪罢了。
我说这是一篇成人童话,就我的本意,表达的是一个爱的主题。阉雷,是一个想爱而没有能力去爱的物件吧。雷的使命是爆炸,是破坏,是不可接近。而这雷却偏偏爱了,那爱,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毁灭了。
至于文章的结尾,雷只有在毁灭中,在自身和所爱的毁灭中,才与所爱融为了一体。诚如金风兄所见,雷勃起的引信,以及最后的爆炸,都是有着性的意味的。金风兄以为结尾的俗套,依旧接受,但还是不改,这不改,倒不是偷懒或有意为金风兄留下证据,而是暂无好的想法,待老树慢慢想吧。
新年的南国,正是金风细雨,在这样的凌晨,读金风兄的评论,更是如沐春风。哈哈,我还是少说两句吧,金风本是秋风,我却偏说是春风,在博学的金风兄面前,如此说道,倘再被抓住了辫子,就不妙啦。
于是说给金风兄拜年,说祝新年好,这么说,总是不会错的。更何况,老树这么说的时候,看上去还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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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2: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隐红楼回复:

纤纤雨儿:
文章的第一部分,也可独立成文,因为像一篇富有哲理的寓言,辉煌了,英勇了,自己也被壮举撕裂了。
雪舞梅芳:
当地雷有了经历,有了思考,读懂了更多的言语,它已经蜕变为一个哲学的地雷了.当哲学的地雷清楚地预见到自己的命运,并且不能主宰它时,同样的毁灭性结果,却是那样的痛苦万分,注定着一出悲剧上演了.
        谢谢雨儿和雪舞梅芳的抬爱,给梅芳美眉拜年,雨儿拜过了,就不再拜啦。
雷的哲理,本就在我的写作意图之外,这一点金风兄已然明示,本不该多说。但还是想说说哲理,算是一种意犹未尽的生发吧。
小时候读《哈姆雷特》那句著名的台词“生存还是毁灭”,一直不解,这台词好在哪里,为什么打动了那么多人的心?现在慢慢有了些体会,生存还是毁灭的两难困境,在人生中是要时时面对的,也便成了文学作品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在老舍先生《骆驼祥子》中,这一主题不断变奏着浑浊的交响。
这一困境,于阉雷,更是一种两难了。因为它的生存本就为了毁灭,他的生存与毁灭本就一体。阉雷是无奈的,我们呢?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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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2: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蝶衣轻舞回复: 给树的阉雷送朵花,再给金风的评点送朵。
呵呵,树说雪坛金风是知己了,句句说在他心里,难得呢。
文字很美丽,也很伤感。在这样喜庆的日子里,看罢愈加失落,一种无奈。
人生总是遇到很多两难的处境,比如这欢歌里的忧伤,甜蜜里的苦痛,美好之中的无力,生存之于毁灭。
一种注定的悲剧。
树有些存心不良,大过年的,惹人伤怀啊。还是说些喜庆滴吧,发发红包什么的。

树隐红楼回复:
是有些存心不良,尤其在自己的伤感过后再看蝶儿的无奈,愈发觉得存心不良了。
爱,也许都有几分无力和无奈吧,“爱你够不够多,对你够不够好?”连老周华健也是没底的,只好说“可以要求不要不在乎”。
最近喜欢引流行歌曲的歌词,幼稚得像个中学生,这毛病,以后得改。但今儿还是把老周的歌再引一下吧。
给你一条我的路
你是我一生不停的脚步
让我走出一片天空
让你尽情飞舞
放心的追逐
爱是漫长的旅途
梦有快乐梦有痛苦
悲欢离合人间路
我可以缝缝补补

忽然觉得这歌词写得真好,悲欢离合人间路,且让我们??缝缝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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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2: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降神兵回复: 一直喜欢看美国的战争大片,一看这开篇的文字就令我胃口大开:
“机舱里,一大群涂上了迷彩色的地雷在大嚷大叫,因为装足了火药的缘故,它们个个都很粗暴。”
我读故事文字和看电影一样,在开头时老有一个习惯,一边看一边老喜欢寻思: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
一个细嫩的声音响起,但没人听到它说什么”
这句话一出来就晓得文章的焦点人物出场了,虽然他的“声音细嫩”但我已经在期待这颗雷一鸣惊人的壮举了。这也许是我多看娱乐电影的缘故,真正的英雄总是被导演先抑后扬,而先起的这些人物,这些跺脚唱歌的地雷,再怎么厉害,不过是些陪衬。
  但接下来从主角雷嘴里说出的这句话,老实说,叫我看了有点泄气的:
“可是,我们首先撕裂的,不正是我们自己么?”
对于渴望英豪的我,看到这样软绵绵的话, 感觉到了这个家伙的多愁善感,也感觉到了这篇文字肯定是要涂加一些缠绵的色彩了,阅读的渴望被削去了一半。但想想这是在散文斑,人家不是靠一惊一咤的故事情节来取胜的,这应该是篇看过后能叫你做些思考的文字。所以就看看喽,这篇被加精的童话,这个矛盾的地雷最后的命运到底如何叫人去起思量?
  当战争结束,姑娘们的笑声响起时,当那只地雷越发感性时,作者便开始透露他写文的真实意图了,但文字的进程在此刻起也在我的预料之中了。即使作者给我们施了一个障眼法,一只猫踩踏了地雷却安然无事,但这个地雷的危险性愈加确定,我已经在想像它爆炸的情形了。
  那个结果也就让我料想得到了。
  神兵是个粗人,楼主的精雕细刻的美文却被我当做故事来看,这种阅读方法是不对的。我只是写一点自己看时的感受,与大家一同分享,楼主莫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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