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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乌鸦与凤凰齐拍(作者:一抹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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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5: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湖就是江湖
    看武侠最过瘾最具哲学意味的一句话就是:江湖,就是江湖。
    汉语言最过瘾最折磨人的地方就是:倒装句、反问句、反意正解、正意反说,还有取其谐音说。
    江湖就是江湖,谐音即:糨糊就是糨糊。
    近日看到两篇网络热贴。一篇是署名小欧阳的《李宇春得罪了谁》,一篇是作者冉云飞的《幸好齐达内不是中国人》。
    两篇文作所指主人翁职业、名气、事件、国籍有别,针对他们的议论有别。但作者大致意思却倾向一致:山还是这山,人还是这个人,在中国,争议人物会是如何命运?
    按照常理,但凡是涉及争论,难有中立之说,非黑即白,非白即黑。这是争论不绝的法宝,争论之火弱而不熄的至战嘉训。但这两篇评论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是文章内容的异曲同工之处,那些参予争论者们的情绪都怎么了?他们最终借题发挥的,情感宣泄的结果,是否远远超越过了事情简单的本身,而添加入了太多个人情绪与所谓的主流意识?
        1、  李宇春,一个在一场平民选秀中胜出的歌手。因其中性形象而在街头巷尾的评头论足中,处于争议热点。我对所有超女一概没兴趣,但从网上网下,媒体也罢,个人评叙也罢,听到看到关于这个女孩的贬辞的确不少,内容不外乎批评她那中性风格的形象。但是,看了看那篇引发争议的某营销师发布的李宇春之影响营销说,那些极其声色俱厉的言辞,我还是忍不住奇怪了:这孩子怎么你们了?招谁惹谁了?你们不喜欢她没问题,这是个人的自由,就着市场调查拟一份严肃的工作报告,有必要用这种极尽诋毁之能事的言语针对一个小女孩吗?
        2、  齐达内,法国足球队的一名球星。在法国队PK意大利队的世界杯决赛中,因在赛场上冲撞了意大利的马特拉齐而被罚下场。不用看全文,看到这个介绍部分我就大致明白了作者想说什么。要在中国,齐达内要被千夫所指,要被唇枪舌剑笔戗给骂死淹死。因为他在最重要的国际赛事上,耍个人意气,严重损害了团队精神,影响了中国队夺杯的希望,丧失了民族大义。
    李宇春的事情还可以仅仅看做是一场拥趸与反拥趸之间的口水战,而齐达内的口水仗若是打起来,争议重点在:小,误球;大,误国。借一句宋丹丹的台词:那是相当地-----严重!
照那个球迷逻辑句一路推理下来,在最后一句嘎然而止。冷眼看像个笑话。可这个笑话极可能成真,事实也发生过,在发生中,并持续发生中。
    这就是现状,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言论怪圈。
        70年前,一位芳龄26岁的年青女演员自杀身亡,留下四个字的著名遗言:人言可畏。
    言论自由,任何自由如果在缺乏底线的泛滥下恣意放大,就成为伤人且自伤的利剑。几十年过去,芳魂已杳然的女演员想不到,她的死亡被套上过属于“时代悲剧”的结论,然而在春风又绿江南岸的今天,这个结论被推翻。娱乐圈从来是个是非之地,进入该圈的人必须练就一身铁布衫九阴白骨掌之类化腐朽为神奇的刀枪不入功夫,范冰冰被诉整容被人包养,王菲的新生婴儿被诉兔唇,无论这些事是不是真的,唾沫可以淹死人,我信。
    针对一个不太熟悉,甚至根本素昧平生的人言过其辞夸夸其谈,在心理学说中寻找的注解大致有三例:顽童恶作剧式心理、人云亦云跟风心理、个人生活暗疾补缺心理。这种种心理都是普通饶舌大众的通病,又以最后一种表现最为阴暗,通俗地解释就是出于某种妒忌因素,导致对他人人身滥发不负责任之辞。
    人体最柔软的部分是舌头,最毒辣的部分依然是舌头。谎言重复了一千遍后就成了真理,如果鉴定真理的真伪形式如此考评,这将是所有以颠覆为目的的事件中,最容易办到的事情。只需要一个技巧动作:不断拷贝。
    我依然得踱回那句逻辑句方位。夸夸其谈不可笑,夸大其辞依然不可笑,横眉立目不可笑,断章取义不可笑,万事只看它的结果不可笑。不要太相信一些所谓具有群众基础的名言:譬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本身就包涵一定的幽默性质,群众是什么人?掌握了生产资料传播喉舌上层建筑的一干人吗?群众,本身就是包罗万象的一干人等,他们表达的观点必然受自身的认知能力、性格偏好、经历阅历等等约束,群众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答案。有经验的律师知道如何争取大众评审团的支持,有时候并不在于证据的确凿,事实的雄辩性,竟是一点点煽情的渲染就可以起到完美烘云托月的效果。
    而比较起流言蜚语,最可怕的是裹着义旗的呐喊,相当于小巫见大巫的唾沫水准。动辄上纲上线似乎是一个比较具有中国特色的言论现象,如果齐达内是中国人,冲动的惩罚将被扣上不以大局为念,不以国家荣誉为念的小私帽子。乒乓球外交的时代,女排神话的时代我国体育史曾经有过,政治性大过了娱乐性。时光荏苒数十载,时过境迁,沧海虽然还不曾变桑田,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个还严重需要在国际席位上依靠体育成绩来壮阳的民族,即使拥有高大的身胚,内里也是虚弱的巨人。诸如此类事件,我希望当事人更多地是受到其职业机构的制裁,而不是被莫名其妙地扣上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大帽子。
    这类不吝啬给人的一言一行扣高帽的言论,常常让我想起一幅页面发黄的木刻版画。一群群情义愤的人押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该人头上戴着一顶三角形的高帽,上书某某反动派。那是一个我不曾经历的时代,远循延安整风到四清三反再到文化大革命,我对这页布满尘埃的历史了解仅停留在少数传记层面,但是那种从故纸堆里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深深寒意给了我深刻印象,人世上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不是月夜行走在山麓被野兽袭击,而是被自己的同类袭击。不是正面袭击,而是放大过错,甚至捕风捉影地袭击。
    言语的暴力,与行动的暴民一样,可怕至极。裹挟着正义旗帜的指责,出落得浓眉大眼鼻直口方正气禀然,红灯照下更是教人百口莫辩,惟有死而矣已。
    正义之剑,它高踞堂上,威威然不可侵犯。拿到它的人立即一身是胆,胸口毫光万丈,做什么似乎都有了个无愧天地的理由。善良的人们,你们当真忘了吗?无论正义站在何一方,剑终究是剑,即使缠绕着鲜花,同样,充盈着血腥的味道。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墨索里尼及情妇枪毙后被裸尸倒吊示众的照片,2006年有“基地”组织头目卡扎维炸死的照片。近日消息,有一个12岁少年在太原清徐县某公司因偷窃嫌疑,被人反绑双手吊在火炉上四个小时,双手烧焦成碳化照片。
    且慢借上叙事例大发孰是孰非,谁谁多么地死当其所,谁谁多么地罪不至此等议论。背负着正义之剑下的结果最惨烈的莫过于明朝崇桢年间的袁崇焕,“是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是也……”,这段血淋淋的文字看得人目眦身悚,这就是一个后史上称颂为英雄,当朝却被视做叛国者的死亡之旅!3600刀!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读史亦可以使人沉沦。生生不息的是是非非,野火般燃烧。更错,纠错,需要巨大的能量,能在所谓对错前保持相对冷静,站在此岸看彼岸的能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能力,试问苍天有几人?
    过于激愤的情绪,动辄议事喜好上纲上线的义士侠客,是最令我心悸的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股子力气,可正利用亦可反利用,反正一旦用力过度,历史阴霾不难再现。
    金庸的《天龙八步》里,乔峰在聚贤庄一仗;《倚天屠龙记》里五大名门正宗攻上邪教光明顶的一仗,这两场杀戮,足够说出我想在拙文里表达的哀凉。
    有时候,我羡慕哑巴的好处,妙在不言。
    有时候,我厌恶舞文弄墨的人,厌在玩弄文字。
    有时候,我感到语言的无力,人与人沟通的障碍,真的是无力,无奈何。
    个人情绪、一知半解,还有各种克服不掉的人之初弱点,种种都可能严重制约并影响我们的视角,论点。无论是名人学者,还是贩夫走卒。
    因此在最古老的巴比伦童话里,使臣呈上国王的三个小金人中,只有那个不言不语只听只看的小金人最可贵。
    但是,谁能做到这三点?谁?
    哑巴?文盲?还是白痴?呵呵,智者有智者的悲哀,庸人有庸人的自扰。
    说白了,人生即是一个庸人自扰而自笑的戏场。
    与人辩,与文辩,其实与谁争辩都是一场游戏,即使辩上了《百家讲坛》也是。
    江湖,就是江湖。你永远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陆小凤如是说。
    糨糊就是糨糊。我,如是说。
       字数:3165                                  修改于200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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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5: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共远:
写得好啊,不知是那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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