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有句话为“So bad it’s good”,即是说事情差劲到如此地步,便唯有当它是好东西吧!坎普(Camp)正好吻合到上述描写的那种不是人人可以理解或欣赏之境界,当中那颠倒界别的不男不女以至不伦不类的美学,例如女性化的男子或男性化的女子,满载了高亢品味与讽刺十足的情怀点滴,肆无忌惮的纨绔作风,近乎享乐主义得什么也不理,风格就是一切的坏标准,只要溶解了道德便可以为所欲为。
“坎普”是camp的译音,学者王德威用了台语的语汇“假仙”来揣度其原意,camp一字源自法文的se camper,解释是利用夸张的模样来表现自己,换句话说,即是你没有大家公认或社会认同的才华,便唯有退而求其次,哗众来取宠,唱上反调来引人注目。看看一位叫Brüno的仁兄便知,《Brüno》是喜剧电影《Borat》的延续篇,是拿过金球奖喜剧类男主角奖英国演员Sacha Baron Cohen的创作人物,言行举止坎普到顶点的Brüno,是来自奥地利的同志时尚节目主播,住在伦敦,衣着妖娆,更自称时尚达人,人们却叫他为“G型教主”或“贱男”。故事中他穿上豹纹紧身T恤与超短热裤在2009春秋米兰时装周后台兴风作浪,最后要警察来捉走他,又妄想要成为超级巨星,死也要名扬天下,因此非去好莱坞不可!为求制造声名,敢恶搞政客名流,参加军人训练来惹怒那些雄赳赳的教官,跟那些野外猎人们谈论《Sex and the City》,又追随名人领养潮在非洲用一部iPod换来了一个黑皮肤的婴孩当玩具当配饰,更大言不惭地接受访问时说:“娜姐和布嫂都领养了一个黑宝宝,为何我不行呢?”之后又跑去访问恐怖分子,还要利用宗教来改变自己的性取向来开玩笑,种种离谱无稽的动作,全都是想出名想被讨论想知道自己的存在,可笑也可悲。
人称Lady Gaga是时尚女王之际,我则摇摇头,人样子不美不是罪过,但品味低劣就是,有些奇装异服,不是人人都可以戴着免死金牌地穿得过关的,一条用上了无数Kermitthe Frog布公仔连在一起的Jean Charles de Castbajac裙子,在她身上却叫人摸不着头脑,奈何在此品味不用高不用有素质的年头,水平不高的自然而然便拜她为时尚女王。但敢穿,并不就是时尚,她头上绑的那个蝴蝶结或头顶上的星际宇宙头饰,在演唱会上的七彩泡泡装,茶杯和杯托的戏剧性下午茶套服,说明了“时尚女王”跟“时尚垃圾”不再是一线之隔,反而是一目了然,最坎普的还是她多次声称她的个人时尚,就是走动着的艺术(walking art)。虽然出生在美国,但她却崇尚意大利的时尚哲学,Donatella Versace就是她永远的灵感缪斯,她来自豪门,与Paris Hilton是金兰姐妹,从小就住在纽约市的上东区,正是真人版的《Gossip 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