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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瑟静好

[讨论] 乱弹琴??琴瑟读联与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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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18: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大珠小珠落玉盘??格律

话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论坛一个叫七月的闲极无聊的家伙抽风,发了一个求联的帖子:1、二泉映月小(求下联);2、十面埋伏深(求上联)。某兔子偶然觅食经过,便胡说了一句,谁知道竟然引发出了一场关于“格律”的轰轰烈烈的大讨论??

兔子:是LZ自己出的联么?
机巧不错,可惜出律了。上联三仄尾,下联三平尾~~

石径:入律何得?出律何伤?

兔子:诗词原就是这样的,讲求音乐美、图画美与结构美,这音乐美就是指的韵律和谐了,所以古人才要平平仄仄地吟诗作词嘛~~
不过正如黛玉所言,“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便是不以辞害意了。
LZ第一联“二泉映月小”当得奇句一词,机巧不露痕迹,并且一个“小”字生动传神,意境极美,赞一个。不过“十面埋伏深”一句嘛~~~呵呵~~

石径:那么入律=音乐美?出律=音乐不美?

兔子:大致上可以这么说,抑扬顿挫,舒缓婉曼,全在韵律的变化之间~~~
不过,不是入律,是合律。O(∩_∩)O~

石径:那便无话可说了。
美的音节搭配方式何其之多,奈何拘于古人格律。

兔子:一种文体有一种文体的规矩。今人不爱那些格律束缚,大可作现代诗,甚至于大玩梨花体,也是无可厚非不是。呵呵~~O(∩_∩)O~

石径:偏要用古文作不何格律的,怎样?美不美是感觉的问题而不是律不律的问题。没有什么人能够穷尽任何语言的音节搭配。

兔子:呐,你要这么孩子气我也没办法。写作是个人的事,伟大的上帝也管不着,更遑论渺如芥子的我啦。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的观点原本也没错呀。但你既然谈到了感觉,感觉不是多重的么?耳愉之,目悦之,心乐之……律,音律是也,就是应人的听觉快乐而生的要求。你用心去读唐诗的时候,难道不曾体会到那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悦耳之感么?

石径:你以为音乐之美被古人穷尽了?
迂腐守旧的人啊。

兔子:美是包容的??我并没有否认现今的现代诗与流行歌曲。其实,我们都学过的,散文中郁达夫那篇《故都的秋》中有一段音韵极美。
我只是讲,一种文体有一种文体的规矩,正如你要写近代诗你必须每行字都等数量一样,如果你突破了这个规矩了,你就不是写近代诗了不是?当然啦,你可以创新,可以另辟蹊径,我是举四肢赞同哦!O(∩_∩)O~

石径:我这里说的是古文。不要转移话题。
古文的所谓律也是不完全的,不只是说为意破律。有时候破掉了律所得到的,并不见得就是音乐的缺憾。而也可能产生出新的音节搭配方式。

兔子:你试着读一读??举个极端的例子,一句全平一句全仄?
你知道,规则啦,知识啦,都是来自于实践来自于经验。古人为什么要在原则恪守着律的要求?因为对他们而言,那是一种最完美的音乐效果。

石径:1、文学作为一项艺术,最讲个性。任何个案都具有独立的说明力。
但极端只证明极端本身。
为什么不看看别的例子。比如“落英缤纷”。合你所谓的律吗?
2、古人还恪守着天圆地方,因为对他们而言,天圆地方是一种最完美的宇宙。呵呵。明天我们合作一篇论证一下天圆地方吧?

兔子:“任何个案都具有独立的说明力。但极端只证明极端本身。”楼上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极端不是个案的一种?呵呵。
诗词有三层境界,句秀,骨秀,神秀。律的要求,只是在句秀的层面上。能致骨秀,神秀,这些规矩自然可以暂置一边,毕竟我们读诗词对联,真正追求并欣赏的是其内在的情意哲思。然而中国也有一句古话,“退而求其次”。做不到骨秀神秀,那么要求你句秀总是不过分的要求吧?否则还有何可取之处呢?
楼上所举例子,并不合适。“落英缤纷”是陶渊明散文《桃花源记》里的,散文原本就没有律诗那样的平仄格律要求。更何况,这一句意极美,易一字而不能,便是作联,顶多也就是白璧微瑕而已。
不知前人是怎么解释“律诗”这个词,在我看来,律便是格律,格律之诗。因为律诗在诗体之中要求是最严格的,全诗格律无误,颔联颈联对仗工整??稍一不慎,便落入古体诗之伦了。若你心有异议,我请你读一下杜甫的七律,他的七律是独步古今是无可逾越的巅峰。你看看他诗中的对仗,几乎全部都是偶工律合。对联是从律诗的颔颈联发展而来,因此在格律上作严格要求也不足为奇了。
至于天圆地方的论证,呵呵,这个与格律要求是不能相提并论吧?古人在天文地理的知识上或许不及现代人先进,但是他们创造美欣赏美的能力,我相信丝毫不逊于现代人,甚至更高明。诗的律,也是一种美,音韵之美。

石径:何曾矛盾?
个案具有独立的说明力,说明个案自身。极端的说明力也限于极端自身。
不要又扯回文体和意义。你不懂得就一个话题论一个话题吗?
你只回答我:“落英缤纷”这四个字就音节而言美或是不美?合律还是不合律。
其他一概无关。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简洁地、明确地。

星辰:这里涉及到一个形式和内容的问题。
我是这样想的,韵律是一种带有麻醉性和催眠性的东西,它通过声响和节奏的魔力不仅让写作者在行文过程中充满了快感,不易被打断,而且使读者更加容易进入诗人营造的世界之中,这是律调莫大的长处。然而久而久矣,写作者容易过分地陷入到对声韵规则的痴迷之中(我承认这的确是个非常让人着迷的东西),一方面写作的重心有向外在形式倾斜的危险,另一方面具体的表达可能受到律调的限制,这就是大家所说的“以辞害意”了。这是很多人的通病,而且有时候认识到这一点跟自己具体能克服多少并不完全一样,这就是它非常可怕的地方。
无论古诗还是现代诗,有个差不多公认的观点,要言之有物。而何谓“言之有物”,并不是说一首诗一定要表达出来多么深刻的哲理,而是一首诗要准确地表达出诗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任何缘由篇式、律调、修辞而发生的对于这种表达的伤害都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就好比石谷兄提出来的“落英缤纷”,虽然不合律调(事实上魏晋时候还没有成熟的律调出现),但是我们无法再找出一个更好的表达了,这就因为它自身达到了诗人观感和表达的高度统一。作为律诗的集大成者,杜甫的拗律大概也是为了这个缘故。
至于二位的争论,我想兔子兄所说合律最具有音乐美,这是不错的,然而具体到对楼主出联的评价……因为楼主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他认为自己应该以这几句的方式来接近那种完美顺畅的表达,是没有多少可菲薄之处的。贸贸然以律调不合套上去,隐约就落了下品。
不知道二位以为如何。

兔子(对石径说):你要我就“落英缤纷”这四个字的音律来发表评价,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呢?这只是个四字短语,它的音韵美或不美,需要联系整个的文章来看的,就好像一首歌,只听短短一句唱词,是不能妄下评断,说这个歌好听不好听??如果这样,这简直是暴君的做法了。
至于我评价楼主的那两联,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我自己的审美感来说,我确实认为“二泉映月小”意象很美,我也确实认为“十面埋伏深”很有些瑕疵。平仄的变化不仅是造就音律上的琅琅上口之感,有时候也烘托渲染文中的一种氛围,是相互映衬的。就我自己读来的感觉,“埋?伏?深”三个字全是平声,而平声所表达的语感效果往往是一种舒缓悠长的意味,这在无意间就冲淡了那种紧张诡秘的氛围。这一点是很微妙的,也许别人与我的体会不一样,然而我说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心中各执了一把标尺,也就没什么争论的必要了。

石径:“‘埋?伏?深’三个字全是平声,而平声所表达的语感效果往往是一种舒缓悠长的意味,这在无意间就冲淡了那种紧张诡秘的氛围”
无论对错,这样的分解岂不比合律或者不合律的评价标准要进步些?
呵呵。破除古人都不死守的古格,你还是有点希望的嘛。
祝你好运,我跑路啦。

兔子:星辰兄的看法我比较赞同的,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在意与律的衡量中,毫无疑问是意先于律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宋朝的周邦彦,他是在音律上过度用心了,誓要比他人“唱得更好听”,所以他的词韵律融溶和谐,无人能出其右,但是他为世人传诵的名篇却不多。也就是这个缘故,“以辞害意”了。
至于说到用于形式问题而引起的对内容表达的伤害,这个就要具体分析了。因为形式有时候并不是对内容的束缚,反而是一种辅助,帮助内容更好的传达。

Bryant:我们听说诗歌讲究节奏,语感,气息。可是我不知道现在有人居然要对一个词语来讨论它的声律,这不但是无聊透顶暴力透顶的做法,也是无能的做法。世界不仅仅只有声音,我们当然相信诗歌的音乐性足以征服读者,但是并不意味着以为专研声律的人就知道要怎么写诗。
语言的功能是什么,当然有拟声功能,有表达气息节奏语感的功能,能够引起我们在听觉上的抑扬顿挫,但是语言的这些功能不是全部。“落英缤纷”四字,它首先在声音上好听,但合不合律?那不过是个散文里的东西罢了,它除了好听之外,表意功能呢,难道不足以通过表意来实现中国文字的象形特征??有些人的智商跟想象力就是这么这么的无能……

兔子(对石径说):哎~~~~绕来绕去,我也厌倦了。就这样吧。
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古人关于律的要求,某种意义上所考虑的就是这个因素??音韵对于文章气氛的协调。
同样祝你开心~~~

石径:都拎上去吧。这件事情实在有些没趣。

七月:我来说说是怎么回事吧。
这两句并不是工整的对仗,
二泉映月小??数名动名形;古曲+形容词;
十面埋伏深??数名动动形;古曲+形容词。
所以求联。
但重要的还不是什么技巧或者平仄,能对上这个心境才难。
那时经历了一些事,心下悲凉,又刚好听到二泉映月的曲子,所以得了这么个句子。但是再也接不上下一句。
得十面埋伏勉强有些意味,但是对仗却不工整。当然十面埋伏深也确实是当时的心境写照。
至于发这帖子,其实求联是假,说话是真。
唤作“挂羊头,卖狗肉”。
至于那个小字其实也不是我的发明。
东坡《赤壁赋》的“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那是无人不知的名句啊。虽是散文,强过许多所谓诗歌百倍。

烟雨:初看“二泉映月小”,感觉淡淡的凄凉静谧(在心里感叹一下),不想楼主是经如此契机而得此联。佩服!
至于之前看大家关于律的讨论,个人觉得现代人纠结格律还是有很大的障碍的,首先我们现在“通用”的普通话就不是古时的话,或者说官话。平仄自然也是不尽相同的。既然语言不通,那么何来很是严格的合律或不合律之说呢?既然难以说清,那么我说有楼主这两联一般的工整程度已经挺好的了,更何况还有意境角度的考虑呢。

雪鸿:落英缤纷这句话本身可能不合律,但是和上下文配合起来倒是可能平仄相配呢。上下句是什么来。。。
这个要分情况吧。大多数时候需要合律,有的时候为了造成古拙之美或者表达拗折的感情,破律,拗体效果就更好。
合律的诗就好像光滑圆转的鹅卵石,拗体的诗就好像怪怪奇奇的太湖石。

石径:格律的第一通则是节奏点上的平仄相间,这一句内就已经不相间了,这是句外不可能弥补的问题啊。

雪鸿:落英缤纷,仄平平平,再来一句是平仄仄仄,就行啦。呵呵。
这样每一句虽然三连平或三连仄,但放在一起还行吧。也算是拗救一种吧。呵呵。

石径:兔子反对的就是三连平、三连仄。。。。
我倒不认为三连平三连仄有什么问题,合律不合律的哪有那么重要。

雪鸿:句子好的时候也顾不得啦。落英缤纷,一字也不可以易啊。那拗就拗吧。救一下就行啦。呵呵。

星辰:三连平三连仄大多时候的确是不好听的。

石径:像这样说就没有意思了。难道把所有的组合都列出来一个个考证?
何况好听或者不好听谁又能说了算的呢?

星辰:我到现在也不太明白1+1=2是谁说了算才有的。。。
这个东西有它自己的依据,比如一个定律,可以推而广之,大体上时这样的。

石径:原来美不美的问题可以和1+1=2之类的进行类比啊。
那就不用谈了。一拍两散吧。

Bryant: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一说起这些就要钻牛角尖儿呢……很奇怪啊。世界上有这么多东西值得这么斤斤计较么?

七月:呵呵,试试四连平怎么样???
阳关三叠外,
秦王破阵还。

星辰(对石径说):你也知道是类比啊……

星辰(对七月说):连平连仄在不一样的地方严格程度大不相同
我们说的是三字尾,你可以试试最后四个字连平效果怎么样。

七月:不好编啊。你编吧。我逃跑了。

星辰:那你逃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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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19: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一篇:格律与意境

兔子写了一首词,带着点小得意巴巴地贴到了论坛里。结果,石径闻风,立刻过来搅场子了。。。

石径:也许合你所谓的律,但实在没觉得这样就音乐美了。

兔子:O(∩_∩)O~呵呵,我初接触诗词对联的时候,和你一样偏激呢,认为只要句好就OK,什么韵啦律啦全靠边去。
后来不这样觉得了。其实就好像法律一样不是么?我们不仅仅是要公平正义的原则就可以了,还需要一套规范与制度??每一种状态的完美运行,都离不开框架与细节的精密。我们,欣赏的也就是这种啊。

石径:真是武断啊,上来就已经认定偏激了、。
律也稍懂那么一点。但从来不认为不合律便不美。律有其美,非律亦有其美,律有其不美,非律亦有其不美。何况古律以古汉语为基础,你倒是试着用古汉语读一读?

kun:要不写点现代诗算了

平水:某人听见你这样说肯定会气炸的
现代诗不见得比古诗词容易写呢

kun:你显然误会我的意思了

石径(对兔子说):所以,古人总是突破古人的古人。而今人在古汉语的发音早已不再通行的时候,却试图厚古薄今?

兔子:古人总是突破古人的古人,此话不假,所以才有了杜甫的拗句之盛行,后来又有了词……当一种文体不足以承负其历史使命时,另一种文体便会取而代之,这才来到我们的今天,有了现代诗有了白话文。
我并非厚古薄今,我也没有武断地说非合律不可??不以辞害意,我一早就说过啦。然而,你可以尽量追求完美的,难道不是吗?

石径:你还没闹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吗?
我说的是类似于以“律”破律的东西,而不是以意破“律”。

星辰:毋庸置疑,成律是最合乎音乐感的东西,而在古诗词之中通过一个个单字的安排替代,既要正确地表情达意,又要规范地合辙押韵,是对写诗人语感极大的磨砺和挑战。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规范,就是说如果写一首词曲的话,尽量还是要按照词牌来写,若是实在功夫不够需要换韵破律,那就干脆把词牌拿掉???因为写出来的已经不是这个东西了,没必要非要给它冠一个别人的名字。尤其要拿出来给别人看的时候,还是这样有些专业精神比较好。

兔子:诗到律诗始算圆润成熟,就形式而言,它在结构上、韵律上已臻完美,就内容来说,已经呈现气象万千之态了。词为诗余,而不能称诗,因它在形式上与诗已经大不相符,但还是延续了诗的特质,就是在韵律与结构上仍有严格的要求,甚至更严格??因为词是用来吟唱,而诗只是用来吟哦,“唱”就音乐效果的要求来说怎么都升了个等级了。天才之诗人词人,不仅“说的好听”,也“唱的好听”。呵呵。
不过呢,意境应该是诗词的“帝王准则”了,其地位远远胜过形式方面的要求,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Bryant:意境是诗词的“帝王原则”……这个我真是有点害怕,我们现在的写作者原来都喜欢把自己往帝王上面靠了……你刚才说,诗歌气象万千,现在又来说意境是帝王原则等等,这不是一面谈开放,一面自己禁锢自己吗?
我们为什么要在诗歌里面找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牛顿定律呢?那样做对写作的意义有多大,每一个诗人都试图创造,而不是咀嚼拾人牙慧。把什么东西看成至上的时候,也许就是丢失了其余的时候……

星辰(对兔子说):大体上的确是这样,但是有几点还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还是延续了诗的特质,就是在韵律与结构上仍有严格的要求,甚至更严格……”诗的特质是韵律和结构上有严格的要求,这一点大大不妥,或者说楼上对于“诗”的范畴仅仅言于合辙押韵的律体。我想就普遍意义上的诗歌来说,特质不可能是形式上的韵律和结构这种东西。
第二,“……意境应该是诗词的“帝王准则”了,其地位远远胜过形式方面的要求,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过分……”造境在古诗词之中的确非常重要,但是在我看来,造境仍然只是为了增强表现力而采取的表达手段之一,也就是仍然属于广义上的一种外在形式(格式和韵律也是增强表现力的一种手段),真正诗歌的内核不在造境上,它不应该被神化。重要的是所谓意境格调之外诗人想要表现的东西,或许情怀,或许感触,或许抱负,等等等等,都比简单的意境来得重要。我没见到过仅仅靠意境臻于伟大的诗篇。
补充一点,词曲的格律与律诗的格律是差不多的,如果说它更严格的话只是不能随便出现拗字,这样不适合吟唱,但是同样说来如果律诗出现拗句大多就要归于古体诗了……所以是不是更严格也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全在自己把握了。

星辰:改一句话
重要的是所谓意境格调之外诗人想要表现的东西,以及表现本身

石径:我推演一下25楼的逻辑,然后跑路,不要追我啊,我不是美女。
合乎一定的形式(某人其实主要指的的律,是音节的搭配规则)才是诗??诗首先是格律;
但是意境比格律更大,为意境破除格律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为了写出好诗就可以破除格律??也就是说好诗可能根本就非诗。
跑路了。我不是美女,也不是gay。不要追我。

Brtant:你觉得人家逻辑错了然后就错了吗,诗歌难道要靠逻辑来支撑吗?你干嘛不去学逻辑学,理论苍白无力,写一写就知道了。
25楼的很多观点我并不赞同,但他知道突破这一说,知道每一个时代的诗歌都是要创造,只是少数天才的工作,这就是好的。诗歌并不是要求我们写出那些看起来很“诗”的东西。

兔子:我所言的意境,可以参考《人间词话》对它的界定。意境不是单纯的一种意象的组合,一种氛围的渲染,要包含情感的深度,精神的高度。
我所言的诗,呵呵,你可能理解有点偏差,或者我表述不到位。我指的是近体诗,严格来说,是近体诗最成熟的文体??律诗。

Bryant:我想我还没有理解偏差吧,王国维在那里说的,我知道是氛围,是情感,是什么什么。可是诗歌不仅仅是“是什么什么”,而是“怎么怎么”这样的事情。我不拿律诗给你看,也不讨论音律,因为我不喜欢这种迂腐的东西。但我可以举一举例子,比如“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我不知道杜牧造的境在哪里,我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好玩的假设,一首别出心裁的诗。用任何东西来试图说明诗歌都是无法穷尽的。我们得相信这个事实。
   
兔子:任何诗词,甚至扩大到整个文学,如果要不朽的话,都是在这些个方面很有功夫的,也就是宽度、深度与高度,这三个“度”的主体我不限定,因为假如我以情感作为深度的主体,你或许会提出意义这么个说法来。我以“意境”这个词统一这三个度,因为它自身一个是开放的概念,汉语的弹性,能让它容纳很多东西。
有一处想深入说明一下哈:古人论及诗词的的最高标准,说法还是蛮多的,有格调说,风骨说,神韵说,等等。最为人广为知晓并认可的就是意境说了,现在我们评品古诗词,基本以意境为欣赏的切入点。
意境之说首先由王国维先生提出来,不过他还提到另一说,就是境界说。他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有高格,自成名句。在手稿付梓时,他特特地将此条排在第一位,足见他对“境界”的重视了。境界,用析词法来解读,境当是指意境,侧重在宽度深度;界则是一种精神的高度了。合而为一,即是有宽度、深度和高度的意境。
这样解释起来大约不太符合时人对意境的习惯性理解。我是这样认为,就古人诗词而言,论及精神高度的话,总不免沾染上人伦政治色彩,与我们今天所言的精神境界是很不一样的。而就文学欣赏来说,我们是更愿意从纯粹美学的角度来品味,所以会下意识地淡化了这个“界”在我们心里的投影效果,而更侧重于诗词中塑就的意象、情境所带给我们的想象中之视觉美,及其蕴含的情感所带给我们的心灵之冲击、震颤、鸣和。
或者还是太具象化了,如我前面说的,“意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可容纳的东西很多。以上,只是个人运用意境一说来解读诗词的方式而已。
偶鼓励发散性思维~~~:)

Bryant:就是因为这标准那标准,才让后人这么腐朽。句秀,骨秀,神秀,什么神韵,风骨……全是扯淡,你看看哪个诗人自己为定一个标准了?人家歌德讲得最好,理论是灰色的……等等。没有创造力的人,就整天让世界整齐划一,以此来做他们的学问,做成一个迂腐兮兮的人。有多少学问管用么?你照样不会知道以后的诗是什么样的。
王国维在《词话》里面是说了你说的这些话,自以为自己的境界之说比严羽的“情趣”说更加厉害。那实在是自负过了头,他以为人家严羽的情趣二字就这么简单……其实情趣天生天然,是天才的自发表现。而境界有些时候要造,要刻意,是后天的行为,并且境界一说,刻板呆滞,了无生趣;情趣一词,有些时候仅仅是好玩而已,并不是境界说的那么高尚,那么纯粹,一副老是把自己弄得崇高兮兮的干嘛呢。严羽贴近生活,贴近人情味,跟王国维大理想大抱负的飘飘然是不同的。王国维所言跟严羽所指,实在差得太远了……

兔子:不否认正是一些所谓文学批评家的标准束缚了诗人词人的想象力创造力。但不论你承认与否,只要有人类交往的地方,就免不了存在规则存在标准。至于这些标准由谁来定嘛,有些是社会公众自发形成,有些则是在一定领域有权威的人制定的。但即便是权威之人的规则标准,也不是他凭空造一个就能得到世人的公认与遵守了,它要么是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要么是来自于权威者思想理论的精华。(再提一句,权威者如何就成为权威了?就文学领域来说,自然是专业人士公认他在这方面有高人一等的造诣了。他提出的理论究竟是否有价值,时间自然会做出最有力证明,不是你我能说了算的。就意境说而言,我只知道现在在古诗词领域大家普遍接受这么个标准,所以它的生命力不是谁一句话就能抹杀了)我们的行动要得到世人的承认、尊重乃至褒奖,自然是遵循了规矩标准的。
这是一个一般性的理论。具体到文学领域,也必然是有一定的标准存在的,纵然这个标准不是那么明确,灰色地带较宽,但却有其底线。我们为何这么批判所谓梨花体?难道不是因为其思想的低俗语言的干瘪之类的吗?
说这标准那标准迂腐了世人,那是因为其人不懂得扬弃之故。并不是所有标准便都是好标准,而且,便算是一个好标准也存在两面性,看各人的理解。真正会写的人,是那些领悟了标准精髓的人。正如真正的自由是在一定规范之内一样,真正的好诗词也是符合一定标准的。
楼上对于古典诗词欣赏理论批判之彻底,着实令人瞠目。我承认西方人很有智慧,但是古代的中国人审美能力与理论造诣未必就那么差吧?楼上这种绝对否定的态度,偶是接受不了的……

Bryant:我哪一点绝对否定了请问??你没见到我替严羽说了好多好话么?
大家说话就好好说,有情绪当然也可以,但不要讲得硬邦邦的嘛。我一说那些标准那些调调不好,你就还我一辩证法,说什么好坏都有,这谁受得了……我也没有说中国人的审美能力差啊,我仅仅说了一句歌德的话就被你给扣了一个崇洋媚外的帽子了,我现在很心虚,看来我说什么都不是好的。
我反感标准,这个是有的,但我有没有说标准的存在是不能的。我没有说啊,你当然可以觉得它可以存在啊,你们学了一点点法律的自由观念,知道了什么叫限制和自由的关系,然后辩证一下,就很那个了……可是没有人信这一套。那是大学教授无能为力的时候教给你们的,他不但教你们辩证,教你们修养,还教如何高雅,如何境界,如何形而上,如何抱负等等。可是你们仍然看不明白屈原李杜……看不出什么叫天才,而只能写那些轻飘飘软绵绵的东西,并且将它们看成是诗歌……不脚踏实地的诗歌,生活在别处的诗歌。
看定一个标准,然后为这个标准写诗,然后得到褒奖,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诗人们无能的地方,诗歌不是一开始就依附于某个既有的意识形态,某个观念,某个价值标准而寻找语言的,诗歌一开始就寻找它的目标,一个本身自足的目标,与价值标准与有没有褒奖无关,诗歌说出那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说那些令自己感到兴奋感到异样的东西,真真切切而有自然而然的东西,不假装有境界,不假装文雅,不委屈自己的舌头用另外一种语言方式说话。我听某人说,用外语写诗的诗人,都是在撒谎,现在我更改一下:现在写文言诗的人,同样是在撒谎,那些为着某种标准写诗的人,也同样在撒谎……就是这样。

兔子: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个A-B-C的理论,A是既然事件,B是个人围绕这个事件所生成的想法、感觉、情绪,C就是对这个事件的反应了。一切都在于人们对B这个环节的把握。所以说,某人说了某个话的时候,他自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另一个人想象中他包含了那个意思,所以那另一个人就此形成了对他的态度??赞同或批评。情况并不绝然如此,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有那么些“臆想症”,但是自己浑然不觉。或者我对你的某些用词的过度反应便是这样的,或者你就我的话所产生的某些想法也是这样的。
这段话,我看到很多闪光点方式,蛮叹服的。不过,还是有一些话想说哈。
借助法律,只是一种类比说明方式,我们所在的这个环境,培养了我们共同的语言,也就是法律,我们比较熟悉这个的。所以以此来类比,人更好理解一些,我丝毫没有卖弄什么的意思,也没有故弄玄虚的意思。(是不是我在B环节又出了什么问题哈?~~~~(>_<)~~~~ )
一开始你也说,我手写我心,那这是不是一个标准呢???遵从内心的召唤。这个标准看似是现代文学所有,其实应该为一切优秀文学所有的。诗词嘛,它有一切文学的共性,也有它的特性。我说,句秀,骨秀,神秀,是诗词即成之后,我们欣赏评价所用的语言。最高的褒奖是“神秀”,就好像一个人的人格魅力一样,说诗词的灵魂之美。我们可以认为它是诗词创作的一个标准,但某种意义上也可以不以其为所谓“标准”,因为这个“灵魂之美”,是很抽象的东西,没有意识形态的干扰,没有观念的纠结,没有具体价值标准的约束,诚如你所言,是一个“本身自足的目标”。你看,如果不是那么纠结于字面的意思,我们的观点是否实际是相通的?
然而你说到用何语言,我却不能苟同。我手写我心,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不能那么肤浅(敬告:注意B环节)。用什么语言什么形式,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我们要看的是内在的那个灵魂,不是么?只是现在很多人在为那件“衣服”引诱了迷惑了,却忘了自己最初写作与欣赏的意义。

Bryant:ABC,我几乎不考虑这个逻辑。也许你会坚持你的看法。但是我仍然要说我有别的意见,我迅速而且简洁地告诉你吧:
你说的“灵魂之美”很狭隘,灵魂不仅仅美可以成诗,丑也可以。你们喜欢谈王国维,我就举他的例子:他说“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看起来是淫词、鄙词,但我们觉得它真实,所以并不觉淫或者鄙。相反那些不注重真实的,成了“游词”,就真正的粗鄙不堪了!波德莱尔也写自己对美貌妇人起了色心,同样是人自然属性无法克制的淫欲,是丑恶的吧。但他敢写出来,就是对自己的诚实和批判。这样的东西,难道就是所谓灵魂之美??忏悔是无所谓美丑的,只涉及自我,无关评判……因此耽于美的诱惑,最容易狭隘,而不见生活生命的层次性……而我手写我心,如你所言,心即是道,即是生命,它不是标准,我就不多说了。
退一步说,就算你的灵魂之美是没有错的(假定啊),那么凭什么就认为“用什么语言什么形式,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我们要看的是内在的那个灵魂”呢?你追逐灵魂,追逐终极关怀,彼岸之类的形而上的东西,你们有没有想过凭什么工具来完成它呢?语言不仅仅是外衣这么简单,关注“写什么”是这个时代的通病之一,为什么不关注“怎么写”然后才到“写什么”呢?于坚说:人们关注彼岸,却往往忽视了去往彼岸的工具,用小船?用桨?游泳过去?我的意思从他而来,语言是那个到达彼岸的工具之一,怎么能这么小看它呢??
同样没有卖弄的意思,仅仅为了表示一点意见,如此如此……

子凌:十三楼兔子同学一言余深许之。
此莫非“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境界何与?诚如是哉!方寸左右而性灵充溢其中,吾辈空有高山仰止之叹。孜孜以求而终不可得矣!
另外,不才窃以为境界第一而格律次之,恐前贤鲜先谋格律而后著述吟咏者,不知诸君以为如何?

没人接话了。。。集体困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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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9: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大半,看到填词那里,实在看不下去了。。。

觉得这样争论毫无意义,这已经不是争论律或不律的问题了。这样的争论,就好比,一场演讲比赛,一人说英语,一人说汉语,却非要去判定这两人谁说得好。

这样的争论,不值得提倡。本来还是有共同点的,但是被某些人以诡辩的逻辑把原有的体系打乱,那就没必要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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