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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若鸿格格

十一、上海、婚礼及其他(不断添加,171、174、182、185楼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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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2: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2楼从此永远于2009-10-20 10:57发表的  :
楼主与老莫相见,竟写得如此优郁。。。。
有吗?可能我的文字素来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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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2: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3楼冷香于2009-10-20 11:01发表的  :
人生有缘来相遇.     
猴子的粑粑----缘分(猿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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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4: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在宾馆聊的火热,婚礼那边,新娘子和伴娘早就等不及了,一连几个电话打给我,问我什么时候才能过去。老莫晚上家里有聚会,就不和我们去凑热闹了,于是换好衣服,准备出发。
  既然是干儿子结婚,做干妈的自然要好好打扮一下。旗袍是今年夏天过生日的时候订做的,只在八月,爱人给我过阴历生日的时候穿过一次,这次婚礼,是第二次上身。一直对旗袍很感兴趣,也许是因为有满族血统的缘故,而今年夏天,对旗袍突然飙升。于是,连着在那家旗袍店里订做了三件,其中两件是类似旗袍的裙子,只有这件粉色的旗袍经历了几番修改,终于妥帖。
  快到婚礼现场,老千来电话,说要去宾馆换衣服。于是,冷香和淘淘点先去婚礼现场,而我中途折返回宾馆。等候不多时,门铃响起,老千眯着一贯的笑眼走了进来,后面是嫂子和嫂子的一个朋友,也曾经见过一次。此前,老千说一共有四个人去参加婚礼,其中有一个是论坛的泓一和尚。正在我惶惑怎么只有三个人的时候,一个戴着眼镜的高个子男人晃了进来。由于老千说过泓一要来,所以看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的时候,不由一楞:这个好象不是泓一呀。虽然没有见过泓一,但是眼前的男人分明是两年前,在和老千的聚会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夜雨无声。
  老千和嫂子更衣完毕,四个人浩浩荡荡地奔赴婚礼现场。
  来到婚宴门口,我竟楞了一瞬,居然有两对新人在这里摆席,而更晕的是,另一对新人中,新娘的名字竟然和我干儿子的名字一样,只是姓不同而已,这,也是一种缘分吧,不知道那对新人是否也有如此的感觉。
  刚出电梯,就看见新人满面春风地站在迎宾处,而另一个高个子美女冲我走来。若若!虽然只见过照片,近四年的交流,她熟悉的就象身边的人。一个紧紧的拥抱,仿佛抱住的是自己的孩子,请允许我片刻的母性泛滥。伴郎在旁边说:“天啊,这俩怎么这么亲热。”我和若相视一笑,拉着手站在一起颇有旁若无人的架势。
  新郎、新娘,每人一个热烈的拥抱。被新人喊过“干妈”后,送上早就准备好的每人一个的贴心礼物,看着新娘孩子样的笑脸:“哇,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原来真的对了他们的心思,满足和幸福就这样被他们传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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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4: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丸子是我唯一一个拥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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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总很儒雅
我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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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5: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宴,在6点准时举行。
  记得刚得知这个时候的时候,我在MSN上已经笑到不行,幸亏我当时没有喝水,否则真的要喷湿键盘。
  在北京,如果是初婚,一定要在中午以前接到新娘子办酒席,否则宁肯换日子,也绝对不会在下午接新娘子;而如果不是初婚,就不能在上午摆酒席,一定是要在下午。虽然我知道小风是初婚,依旧要逗逗这个老实的孩子。果然给他急的满头大汗:“我真的是初婚呀!”哪知我这里早已经笑成一团,把这个事情讲给小风的另外两个北京的朋友,两位美女的反映和我一样,除了奇怪就是大笑。
  后来冷香和我解释说,在上海,晚上办酒席,越晚越证明新娘子的珍贵。看来地域不同,风俗也真的不同,想起在合肥的时候,见过好几次晚上结婚的,而那里的朋友给我的解释是:“没有你们北京那么多的规矩。”
  北京的柔风,因为不能亲到婚礼,从上海订了一束花送给新人,十九朵娇艳的红玫瑰,象征着对爱情长久的祝福,对婚姻美满的希冀。月也亲自绣了一幅枕套,寄给了新人。谁说网络里不存在真的友情?
  这是我见过的最朴实的婚礼,没有人出难题难为新人,没有起哄的场面和令新人尴尬的游戏。只有一些小节目的互动,比如主持人提出一些关于新人的问题,需要来宾回答,回答对的就有奖品。哈,这个可难不倒我。他们所有的小故事我都知道,甚至连新人的父母都不知道的小事。于是小熊奖品拿到好几个,正好带给家里的小美女,弥补她不能参加婚礼的损失和郁闷。
  在最后环节,新人到每位来宾前敬酒的时候,我们给他们出了点小小难题。首先出怪招的是老千,新娘子给他点烟,被他吹灭,看到新娘子无助的样子,老千心软了,第二根火柴被新娘子成功点燃。唉,老千啊,在美女面前就是容易把持不住。
  由于新人的缘分是由漫天雪而起,所以老千身为漫天的站长,自然成了被采访对象,然后又被邀请到台上表演。若若把我也哄到了台上,汗,这个我怎么可以呢?于是,淘淘点被我成功邀请上来与老千合作一曲《夫妻双双把家还》,淘淘点还非常可爱的随着歌词做着动作,老千也应和着,真好,我站在一边只有鼓掌的份。
  没有看到闹婚礼,这个婚礼太平静了也不好玩,总不能让你们顺利的把这个婚宴进行到底呀。新娘子的烟递到我手上,哼,想一次点燃?我可不是老千哦。第一支火柴,被成功熄灭,接着第二支……新娘子撒娇的喊:“老公,你看你干妈,欺负人啊。”然后“恶狠狠”地威胁我:“后悔死了,怎么把你喊来了。”哈哈,在我这里,梨花带雨也好,威逼利诱也好,都没有用的。好了好了,不要说干妈欺负小孩子,就这样放了你们吧,新郎剥了个巧克力塞到我嘴里:“巧克力堵住你的嘴。”既然干儿子出面救媳妇,怎么也要给干儿子一个面子呀,放!
  婚礼是快乐的,新人是幸福的,自然也有尴尬的。这个尴尬当然是指我,当新郎新娘的父母分别给来宾敬酒的时候,得知我是小风的干妈,他们的反映都一样:“早就听他在家总说干妈干妈的,原来这个干妈这么年轻啊!”我除了汗,只有汗。
  婚礼很快结束了,吃了些什么都没有记得,只记得那个大的结婚蛋糕一直没有分给大家。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在宾客都走的差不多的时候,我拉过小风:“我要吃蛋糕。”于是,小风拿来最上面的那层蛋糕,我毫不客气地切下一大块,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要知道,平生我最喜欢的食物只有两个,一个是巧克力,一个是奶油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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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5: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3楼杜若于2009-10-20 14:24发表的  :
哈哈,丸子是我唯一一个拥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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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5: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累死了,今天一天就写这个了。断断续续地写。
下面的有时间再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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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5: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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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5: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不错呀.抱一个,可惜在上海没这么做.真是机不可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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