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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佳5号】我的2010年自选,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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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1: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人的编年史》长诗  第二部

我们终将死于同一座城
                                             ?? 题记

第一章:有一种鸟名曰荆棘,可我们都未见过

他有一辆四成新的永久自行车。回家必经的那段土路总在雨季时
泥泞粘满车轮。在故事的前半段,他尚未遭遇爱情,无法分辨天山马鹿与
大头羊的不同。长草没腰的牧场里没有他的足迹,罂粟还在滴血,狂欢蚁群
忘记回家之路。他时常会将头探出窗子,木然看着鸟如何用粪便弄脏对面的
小操场。他还有大把心事要想,无暇顾及那些飞走的鸟,飞来的鸟,及一扇
永远不及闭合的破门中走出的人

小学校最终被拆除了,只有一面巨大的墙还傻站在那里,凭吊一个离开的男孩
他丧失了攻占蚁巢的最后机会。众多闲人丧失了傍晚纳凉的去处。他
只是这个小城里的一个游魂,没谁注意过他的寡言与忧郁,当然也就没谁知道
他是何时离去

在此之后第十一年,他疯于一场事件。很多细节是无考的,包括是谁投下第一块
石头。是谁将他的身体移入一条干涸的河岸。如果沙子可以发言,那就必须去
下游数百公里处的深潭,在淤泥与水草盘踞的1968年找寻一枚缄默的沙子


第二章:有光的时间,影子都是多余的

当父亲决定不再操弄文字时,我便开始做一场又一场春梦。被大汗笼罩的
场景里,女妖身披红旗。她时常化作一张旧上海的脸,穿行于幽长甬洞
在白瓷缸壁被茶渍掩埋。这时的我还没有遇到那条忠诚的狗,清晨总是赖床
等待布谷鸟焦躁鸣过数十声后才慢慢翻身起来。我会在某辆长途汽车上打瞌睡
或者修剪疯长的指甲,用眼角余光锁住一对又一对平坦或者丰满的乳房。当公路
终于刺穿冰大坂,我已等不到柒树开花的季节,便要离去

他们最终都叫我孙二,随便就忘记我的名字。甚至我也默认了这个事实
不再争辩,不再委屈的与那条老狗诉苦。时间,终于顺利倒退,收割前的麦子
尽力挺直腰身,更远处黄土坡的影子有条不紊吃掉一小群瘦弱且毫无怨言的羊子
持节的我,躺在影子腹中诅咒半空中自由的云朵

这是第十一个年头。秋天,该放弃的都已散净,包括乡音、洁白领口、七律,以及
缺了半条腿的近视眼镜。孙二只留下一团模糊的蓝色,用于喃喃自语之余
消遣远在天边的诗意。“孤独,该是个动词”,每每想到这里,那团模糊便清晰起来


第三章:来而折返的旧事,有些情节从未发生

认识她是在遭遇老狗之后的事。你时常怀疑这场梦的虚妄性,时常暧昧的将手
伸入黑暗里捕捉那粒记载真相的沙子。可你不过是个徒劳在薄被里蜷缩着的黑影
夜夜寻找并不存在的宿主。你认识她时,有光、云彩、及一群不明事理的羊子
她坐在影子的另一端,像朵花那样肆意绽放。你只能透过模糊的深蓝色触碰到
一个声音的召唤,它肿涨起来,如同凶器,随即又绝望的萎钝下去,在几颗鲜活的
青麦粒注视下,迅速逃离现场

在疯掉前,孙二从来不信鬼神。他时常会嘲笑那个被迫还俗的和尚,时常赤裸裸的
当他面吐脏话,渎神灵。和尚早已只剩一只眼睛,另一只被横飞的铅弹射穿,他说
“一只眼,看的更清”。和尚来自更南边的一座小山。山里原本有林子,但在孙二疯掉前
就被砍光了。和尚原本种菜,但在孙二疯掉前,都被踩烂了。和尚原本抄经,但在
孙二疯掉前,都被生火了。和尚什么都没有,在孙二疯掉前,他常说“一只眼,看的更清”

而和尚还是如约死掉了。故纸堆里,一团火成全了飞蛾与孙二的全部念想。从此
骨质疏松的岁月里,孙二将半颗菩提揣在左胸口袋里,他已容不下更多,像田野里一座
无人认领的荒土堆。即便是花一样的女人,也注定要在秋收前凋谢,孙二时常这么想

第四章: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有光的地方必有影

做为一只有勇气用荆棘刺穿身体的鸟,疼痛不是问题,巨大的残墙不足栖息。半空里
云正消磨女人内心中残存的善良。反复拉扯的橡皮筋也总会断的。她的望眼欲穿,折断
本已不长的麦秸,中空的部分吐露着一段疯言疯语的传说。荆棘鸟只活在传说里,为
一个名曰孙二的人歌唱,它并不能感动上天,降下雨水,也不能缝补大地遍身龟裂的伤
它只是一只爱唱歌的鸟,无知无畏,不懂哭泣

我终于遇见那条老狗。面容模糊的女人正反复的从一数到一百。老狗只在童话里才
口吐人言,此时,我正停在草场与沙海的交界进退维谷。或者,我重新站回窗口
向外眺望,看一只穿在刺上的鸟如何欢快歌唱,我已忘记自己曾是一个诗人与游荡者
忘记蹄铁应有的一切权利

坐在阴影对面的女子并未察觉逐渐暗淡的火光,预示孤独正在背叛。红色在残冬时
自污雪底部蔓延上来,透过一个疯子的喃喃自语昭告天下。疯子却怀揣独眼和尚的另一只
眼,从北望过长城,穿越倒戈的胡杨林,在一把钝刀落地前,跌下城墙

第五章:麻线团,终是一个被遗弃的象征物

在自贡。你要学会分辨美女与恐龙。从王爷庙到江姐故居,经历漫山遍野杜撰出的红梅林
你还必须学会分辨黄?树与梧桐,在冻疮膏与痱子粉间做出睿智抉择。釜溪河是个废物
吊在城市的腰间,老朽到不谓廉耻,繁衍更多不辨是非的凤眼莲。寒流早在翻越秦岭前
就被准确预测,即便痴呆者也可从风中尝到添衣的消息。而回到麻将桌前的人,抽出
最后一支软玉溪,随手把饱含秘密的烟盒丢向窗外一个过路的人

孙二势必是那个分享秘密的人。他小心剖开烟盒外衣,摊平折皱的锡纸,对着稀有的阳光
开始解读。他势必被遮挡在1968年之前,巨大的洪流正瓦解他所有坚守,这些澎湃的修辞
毫无节制,撕开他缄默长久的伤口。从深井中淘出满把白色结晶,覆盖鲜艳的桐树花
人们从他的身边走过时,定会疑惑的向这个对着天空手持虚无眯眼凝视的人,不停回望

我,就是这个名曰孙二的人。在此之前,历经诸多美好与苦涩。是的,我,就是这个
名曰孙二的人


注:2010年,较之前些年,写的少了很多。数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质量的保证。唯一欣慰的便是将这个“编年史”继续写了下去。我时常会想,一个“码字儿”的人,如果真的“无字可写”时,对他自己而言,是幸还是不幸呢?也许,我真的尚未“超脱”,显然目前的我,也并不指望真正的超脱。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来的人,去的人,来而往返的人。但,生活还在继续,活着,就挺好。

继续吧,我的朋友们。

                                                                                                          2010.1.29凌晨(完)未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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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1: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抢玫瑰大叔的沙发,很荣幸,先献花,然后敬茶,再虚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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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1: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完,还好,看懂了。孙二是个疯掉的人,却是个脑袋非常清楚、明白、又有才华的人,自贡是个好地方,很多病人在那里都被治好了,孙二自己就把自己治好了,用这些魔幻的文字,大叔的诗歌好有个性啊!很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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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3: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1968”那是一个红旗比蝗虫还要多的年代,凡是经历过的都会留下深深的烙痕,第二部承载了与第一部一样的脉动,这段历史几乎无人直面提及,但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坟头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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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2: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诗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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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3: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先叹口气,不为别的,自己命苦,看到这个帖子若不回的话,对不起别人是小,对不起自己就大了。没办法,看到个好点东西,总忍不住跟上个帖子。这一跟就得打一个小时+的字。累……
    我看到过很多诗评,洋洋洒洒数千数万言。但看过以后往往不明所以,因为评的里面没有解析。我不明白是作者不大愿意解析还是他根本就没看明白而去作评。我也可以的,但从不那么做。所以在我跟的诗歌帖子里面大多是解析而不是对诗歌好坏的判定。好的诗歌往往费解,而你做的评如果同样难以理解的话,还不如不写。以前从有人和我这么说“你把人家的诗歌解析出来,万一错了,就不怕误导读者?”我不怕,因为我知道任何一个读者都是有脑子的,都是会思考的。而我所写的东西仅仅是给读者一个参考而已。当诗人把诗歌写出来以后,剩下的事情是读者的,即使读者理解的和作者相背我认为也没有谁对谁错之分。因为至少代表了读者认真读了。我常拿卞芝林的《断章》做例子,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是把它当长言情诗而不是哲理诗。我错了吗?我不这么认为。
   《一个人的编年史》5章叙述了5个时间段,或者说是5个心理历程,分别是童年,青年,爱情,回顾与前望。每一段都是一个故事,而用糖葫芦式的串起来,够成了一个人一生的历程。
    似乎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自己秘密的财富,而童年无疑是其中之一。这一段写的就是童年。我先说一下标题“有一种鸟名曰荆棘,可我们都未见过”。这是童年的幻想。幻想并不一定是荆棘,它不过是个意象。不管幻想的是什么,都可以用“荆棘”来概括。比竟鸟是有翅膀的,可以飞,就像童年的思想一样的自由。第一小节还是说的自由,作为地主家的少爷,坟头确实没什么活要做。“自行车”是指的家境,“法分辨天山马鹿与/头羊的不同”是指童年的认识。“长草没腰的牧场里没有他的足迹”这是说没活干很自在。“罂粟还在滴血,狂欢蚁群/忘记回家之路。”这是说对于玩耍的欲望。后面说的是不爱学习,不安世事。
   第2节写的是那个时代的来临。这一节写的精彩的地方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来看社会的变化,从孩子的角度去感触时代的不同。如此的写法就是可以让人更好的理解诗的抒情。因为这一章写的就是孩子。而第3小节写的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遭遇了。这一节表面看上去似乎很简略也很模糊,其实不然。比如“投石头”结合那个社会背景,可以让你联想到很多。
    其实这一章的好处在于它开始的铺垫。第一小节的大量意象的铺排,恰为后面叙述的铺路。而对于情绪的把握仅仅限制于童年的年龄段的不理解,刚好为下面一章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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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3: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浩瀚的感觉,语言直抵灵魂深处,喜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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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3: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晚了,明天接着写吧,当然若加班的话,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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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3: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灌水第二高手于2011-01-19 23:30发表的 :
“唉……”先叹口气,不为别的,自己命苦,看到这个帖子若不回的话,对不起别人是小,对不起自己就大了。没办法,看到个好点东西,总忍不住跟上个帖子。这一跟就得打一个小时+的字。累……
    我看到过很多诗评,洋洋洒洒数千数万言。但看过以后往往不明所以,因为评的里面没有解析。我不明白是作者不大愿意解析还是他根本就没看明白而去作评。我也可以的,但从不那么做。所以在我跟的诗歌帖子里面大多是解析而不是对诗歌好坏的判定。好的诗歌往往费解,而你做的评如果同样难以理解的话,还不如不写。以前从有人和我这么说“你把人家的诗歌解析出来,万一错了,就不怕误导读者?”我不怕,因为我知道任何一个读者都是有脑子的,都是会思考的。而我所写的东西仅仅是给读者一个参考而已。当诗人把诗歌写出来以后,剩下的事情是读者的,即使读者理解的和作者相背我认为也没有谁对谁错之分。因为至少代表了读者认真读了。我常拿卞芝林的《断章》做例子,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是把它当长言情诗而不是哲理诗。我错了吗?我不这么认为。
   《一个人的编年史》5章叙述了5个时间段,或者说是5个心理历程,分别是童年,青年,爱情,回顾与前望。每一段都是一个故事,而用糖葫芦式的串起来,够成了一个人一生的历程。
    似乎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自己秘密的财富,而童年无疑是其中之一。这一段写的就是童年。我先说一下标题“有一种鸟名曰荆棘,可我们都未见过”。这是童年的幻想。幻想并不一定是荆棘,它不过是个意象。不管幻想的是什么,都可以用“荆棘”来概括。比竟鸟是有翅膀的,可以飞,就像童年的思想一样的自由。第一小节还是说的自由,作为地主家的少爷,坟头确实没什么活要做。“自行车”是指的家境,“法分辨天山马鹿与/头羊的不同”是指童年的认识。“长草没腰的牧场里没有他的足迹”这是说没活干很自在。“罂粟还在滴血,狂欢蚁群/忘记回家之路。”这是说对于玩耍的欲望。后面说的是不爱学习,不安世事。
   第2节写的是那个时代的来临。这一节写的精彩的地方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来看社会的变化,从孩子的角度去感触时代的不同。如此的写法就是可以让人更好的理解诗的抒情。因为这一章写的就是孩子。而第3小节写的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遭遇了。这一节表面看上去似乎很简略也很模糊,其实不然。比如“投石头”结合那个社会背景,可以让你联想到很多。
.......


灌二先生,关于荆棘鸟部分我来给你补充一下,不是二娘取得是不是这部分含义?

荆棘鸟(又称刺鸟;珍珠鸟或翡翠鸟)原本是产自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因其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考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


传说
  荆棘鸟,是自然界一种奇特的动物,它一生只唱一次歌。从离开雀巢开始,便不停执着地寻找荆棘
    荆棘鸟
树。当它终于如愿以偿,就把自己娇小的身体扎进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上,流着血和泪放声歌唱??那凄美动人、婉转如霞的歌声使人间所有的声音刹那间黯然失色!一曲终了,荆棘鸟终于气竭命陨,以身殉歌??以一种惨烈的悲壮塑造了美丽的永恒,给人们留下一段悲怆的谜。

相关诗歌
  传说中有一种荆棘鸟 一生只唱一次

  (There is a legend about a bird which sings just once in his life)

  那歌声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

  (more sweetly than any other creature on the face of the earth)

  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 她就在寻找荆棘树 直到如愿以偿

  (From the moment it leaves the nest it searchs for a thorn tree,and does not rest until it has found one)

  然后 她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刺上 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歌喉

  (Then, singing among the savage branches, it impales itself upon the longest, sharpest spine)

  在奄奄一息的时刻里 她超脱了自身的痛苦 那歌声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And,dying,it rises above its own agony to outcarol the lark and the nightingale)

  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 曲终而命竭

  (One superlative song,existence the price)

  然而 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 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But the whole world stills to listen,and God in His Heaven smiles)

  因为 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For the best is only bought at the cost of great pain)
  美丽的荆棘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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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3: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二娘一直以来关于诗歌的批评、指点和支持,从这组诗歌足以看出卓尔不群的个性写啥是次要的,为谁写,写了干什么是重要的,我的理解你的编年史是你自己愿意写得,于己是心甘情愿的,于社会、国家和民族又无害,颇有粉丝,加上一群为此挠头思考的诗人,我认为这就很不错了,其他的俺不敢评价,只说多谢和学习,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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