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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伊人

[讨论] 请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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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09: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秋水梦蝶于2010-12-15 09:33发表的  :



伊人所言恐是有误,“平仄仄平仄仄平”怎是“孤平”?说的是“仄仄仄平仄仄平”吧?

.......
呵呵,仄仄仄平仄仄平那还用争论吗?问好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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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09: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梦蝶所记没错,《联律通则》似已经取消“犯孤平”一说。故有上述之言。主贴之格式同5楼的观点。

问好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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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0: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滥用“一三五不论”规则的结果,尽量避免就是。在五言诗平起平收的第一字、七言诗仄起平收的句子里的第三字是必须要论的,不能随意变。不合乎要求的平仄就是出率,就是拗,这种拗非常别扭,在律诗里必需得救,若是单句出联,那就是孤平,这种句子在本句自救的同时还得对句相救,所以在对联里出这种句子肯定是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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