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叶知小秋于2009-10-21 23:02发表的 : 论正反一理之事物,殊途同归,互为表里,是为佳肴、美酒也----尚可见相,远不及金刚经
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10楼天堂于2009-10-22 23:02发表的 : 卑鄙小狐,何足论道。殊不知金刚经也有不足之处。虚浮的人生态度,该收一收了。
引用第14楼叶知小秋于2009-10-23 18:26发表的 回 13楼(车千乘) 的帖子 : 我的人生态度,都在他指手画脚的范围内,我也就没法再像个农民那样善良了,呵呵
引用第5楼冥风冥思于2009-10-21 21:34发表的 : 讲理不讲理:)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5-5-19 12:26 , Processed in 0.10834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