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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说明与口头语言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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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要说的这个例子中,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才算是讲述事实的合法方式,被提上了一个很难实现的高度。一个考生在他的论文中写了一个脚注,想用来证明援引的出处,他写道:“此系1981年1月18日在卢斯威尔特宾馆本调查者亲耳听见,当时有阿瑟•林杰曼和杰罗德•格诺斯在场。”这个援引引起了五个口试老师中四个老师的注意,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的证明方式不妥,应该用著作或文章中的引文来代替。“你不是记者,”有一个教授说,“你要成为学者。”也许是因为该考生不知道有什么出版物可以证明他在卢斯威尔特宾馆中得到的信息,所以他极力为自己辩护,说当时有人在场,他们可以证明他引用部分的准确性;并且他还辩解道,表达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实性无关。滔滔不绝之中,这个考生有些忘乎所以,他说他的论文中至少有300处从出版物中摘录的引文,考官们不可能一一对它们进行考证。他这样说,是想提出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可以相信印刷文字的引用,却不能相信口头引用的内容呢?

  他得到的回答是:你认为表达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实性无关,这是错误的。在学术界里,出版的文字被赋予的权威性和真实性远远超过口头语言。人们说的话比他们写下来的话要随意。书面文字是作者深思熟虑、反复修改的结果,甚至还经过了专家和编辑的检查。这样的文字更加便于核对或辩驳,并且具有客观的特征,这就是为什么你在论文中称自己为“本调查者”而不是自己的名字。书面文字的对象从本质上来说是客观世界,而不是某个个体。书面文字可以长久存在,而口头语言却即刻消失,这就是为什么书面文字比口头语言更接近真理。而且,我们相信你一定更希望考试委员会提供一份书面说明证明你通过了考试(如果你通过的话),而不是仅仅告诉你你通过了。我们的书面说明代表的是“事实”,而我们的口头通知却只是一个传言。

  除了表明将按照委员会的意见做出修改之外,该考生很明智地没有再说什么。他真诚地希望如果自己能通过“口试”,委员会将提供一份书面文件予以证明。他确实通过了,并且适时地写上了合适的文字。


                                                                                                                                  ??????以上摘自《娱乐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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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面文字很强大。喜欢和女网友聊QQ的筒子们注意了,最好在老婆看到之前把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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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20: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纸黑字的就是证据啊,可以呈堂证供的。只是QQ聊天纪录可以复制删减,倒不如那些手写的纸质情书更有说服力,所以啊,尤其记得不要给女网友写情书,不要落到纸上,当然,你若是孤家寡人,那就不必这么小心翼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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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纸情书泡到MM和QQ情书泡到MM哪种方式更简单?申请发个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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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20: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叶知小秋于2009-11-24 20:30发表的  :
纸情书泡到MM和QQ情书泡到MM哪种方式更简单?申请发个社会调查

一楼已经提供了一个见解,书面的更有力量,在QQ情书和纸情书相较,大多数MM应该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站在男性的角度,当然愿意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站在女性角度,当然也会以自己所能感受的真诚而从内心期望哪种方式的情书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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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叶知小秋于2009-11-24 20:30发表的  :
纸情书泡到MM和QQ情书泡到MM哪种方式更简单?申请发个社会调查
小秋,你来调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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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书面说明与口头语言的不同

这就是口说无凭的来历
呵呵说一百遍不如手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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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疏影淡然) 的帖子

不过我有点儿pia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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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5楼(疏影淡然) 的帖子

引用第7楼叶知小秋于2009-11-25 10:36发表的 回 5楼(疏影淡然) 的帖子 :
不过我有点儿piapia
怕真凭实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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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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