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缘分天空

询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4 13: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看了看你的那些征文,比我强一点点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4 13: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03-05]《关于论坛拟用新版本、新空间的公告》《漫天雪论坛》开办6年来,只于2005年12月更换了一次版本。目前我们这个版本已使用4年了,数据库非常庞大,累积了220万贴量,严重影响了论坛的运行和访问速度。加上我们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数据库的维护与清理基本依赖空间,同时由于该版本自身存在的严重先天缺陷,导致我们的论坛在注册、访问、运行、维护、升级等诸多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与问题,也花了很多冤枉钱。

为了彻底解决论坛的访问速度、运行质量,论坛管委会决定启用最新版本的、功能强大的论坛软件,同时解决数据库的维护、兼容、升级等一系列问题,并决定起用新空间。为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关于使用新软件的问题:

目前网络BBS流行的动网软件基本被更新、更强大的其他软件取代。因此,我们在广泛征求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咨询技术专家的意见,决定使用最新的PHPWind Forums v7.0程序。该程序的最大特点是访问速度快、数据库稳定强大,解析简单、漏洞少,不易感染病毒,功能多,自定义模块多等特点。因此,建议大家尽快熟悉该版本的所有功能,尤其是斑竹以上管理团队要尽快熟悉所有功能的使用方法。论坛也将请技术人员系统介绍所有使用方法,解答大家的所有问题。

2、关于新论坛起用时间安排:

老论坛的空间服务期限是2009年5月1日到期,那么老论坛将在2009年4月30日24:00停止发贴和办理程序交割,新论坛将在5月1日零点正式起用。因此,我们将有一个多月时间实行新旧论坛同时运行的双轨制,在此期间,我们有充分的时间熟悉新论坛、实验新程序、熟悉新功能、解决新问题。在4月1日之前,大家发贴仍然以老论坛为主,4月1日以后,可以以新论坛为主,5月1日以后,老论坛将停止使用,全部转移到新论坛。

3、关于老论坛的数据转换与保存问题:

新论坛一旦起用,那么老论坛将不再接受发贴、回帖,其所有数据我们至少同时保留一年以上时间给大家引用、转移、备份,我们还将提供一个专门链接给所有会员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标注老论坛的链接、访问线路和网址。关于新论坛的域名(网址),我们拟使用双线路、沿用老网址;而老论坛,我们将提供专门的地址和访问路径。

4、关于空间问题:

既然我们决定使用新软件,关键是为了解决速度与稳定问题,而空间也是速度的关键保障,我们是不是需要同时更换新空间,目前暂时不做决定,也提请大家提出意见。目前我们使用的空间商五年来,服务还是及时的,人也熟悉了,就是速度问题始终困扰我们,如果我们换了软件,空间速度依然不行,那么就必须更换空间,因此,鉴于目前找新空间需要一个熟悉过程,加上我们的技术力量薄弱,因此,我建议还是在目前空间再实验一年,如果实践证明空间速度可以满足我们的发展需要,就继续使用,如果更换了版本速度与稳定问题还是不能保证,那么只有更换空间,这样我们也有充分的时间来寻找新的空间服务器。

新论坛目前访问地址:http://bbs.mtxsnow.net/index.php

正式起用以后,如果地址需要更换,我们将随时公告。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4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冥风冥思于2009-03-24 13:24发表的 :
今天又看了看你的那些征文,比我强一点点而已:)



哎,你不痛快,我知道自己写的那谢不好,的确,刚发现雪坛的时候只知道写那些征文啊,但是不知道怎么才能符合征文题目里的要求让标题醒目,所以有个姐姐就直接给了我个贵宾(当时超级高兴呢),而且写得都不好呢,所以你说我比你强一点点,不是极其的不痛快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1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看你要求我评论你文章的贴我就很痛快没考虑滴给出评语了,你就系只比我强一点点嘛!基本属于一个档次,不过你还有提高的潜力,我就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14: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两个也不要互相比了,人比人,气死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19: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一个神,一个魔……不气不气……嘿嘿
风啊……我会努力提高的……不辜负魔族的期望……我可是魔尊啊……魔界的统治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20: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魔是独一的哈哈哈
仰天狂笑3亿声不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13: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冥风冥思) 的帖子

呵呵。。回答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13: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知道啦。。。谢谢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8 15: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狂妄的样子破有我当年的风采,给你鼓掌五亿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6-14 17:24 , Processed in 0.12407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