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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十三(杀人名医.风云首席坏蛋)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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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9: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婚啊珂

酒坊

    太行山之余脉,三面拱卫着这座忧郁沧桑的古城,商溪从山上蜿蜒而下,渚清沙白,游鱼可数,水激卵石,淙淙成韵。坝子渐平,水流渐缓,如玉带从东西方向横穿古镇,正把它分成了两半。这里依山傍水,乃一处形胜之所。

    凡山清水秀之所在,多孕育醇酒美人。悛染水之灵动,吐纳山之深蔚,兼以文化古韵,酒便愈醇,人便愈美。

    石家酒坊,论大小,于此镇上并非起眼,却颇有酒美之名,四里八乡无人不知,酒坊主人石头,却是老实本分之生意人。酒坊边,临溪一酒家,此二处便是他所有产业,说起此酒坊,从他祖上传到他,已经历五代。家传酿造手艺,酒味醇绵,不带一丝辛辣,古朴,宁静,一如这个镇子。酒香不怕巷子深,乃是石家代代相传的家训,故此石家并不求张扬,五代皆守着这么小小的酒家,过着平淡的日子。

    安老爷,前清举人,于南省捐了一任知县,听说是因闹了革命党,安老爷便被罢了官,卸任回乡,不大过问世事。安老爷从南省富贵繁荣地回来,除了带回满满五大车的家什,还带回了一个叫芊芊的美人,安老爷是个惧内的人,自然不敢带回家,在石头酒家的临壁,置一两层小楼,将美人安置了下来。

    小镇本是出美女的地方,西施生于越溪,明妃长于香溪,幽谷清溪之间多有美丽女子之传说。沿小镇石子路而行,一个个巧笑流眸,软语纤腰之女子,常令外乡商贾行旅目不暇己。而此姝之出现,着实令小镇的男人领略了异于小家碧玉的另一番风情。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华色含光,不待饰装。以至每一个神情,每一个动作,都似乎是种挑逗,令人想入非非。如此同样令所有女人嫉妒的美女,也难怪惧内的安老爷敢冒此大不违。

    日落时分,于小镇,乃一日中最休闲快乐的时光,男人喜欢到石家酒店,沽二两酒,便于路边搭起的凉棚下坐着扯淡,每每此时,芊芊姑娘倚靠二楼的阑干而坐,用罗绡手绢包了一包瓜子,一边嗑,一边弹一弹玉葱般的指甲,瓜子壳便如花瓣,在空中划过旋转优美的弧线落下,几个无赖后生,傻站着,咽一口吐沫,张着嘴楞楞得,似要接住那沾着姑娘香诞的瓜子壳,那神情,却有些象水中的鸭子,等着某个闲人随手抛向他们的花生米。

    据说安老爷本是个穷酸秀才,每日里文章换酒,也如一伙闲人,凉棚下扯淡,然安老爷毕竟是安老爷,按照长者的说法,那是天上的文曲星,日后总会飞黄腾达,自中了举,娶了省城大户的女儿安夫人。再后来做官,发财,回乡,成了镇上炙手可热的人物,不过是一眨眼的事情。说起安夫人,以安老爷自己的话说,长相贤惠,但凡用贤惠评价一个女人的相貌,那是可想而知的了,怕影响了官威,安老爷自然是不敢带着他这个夫人去上任,于是找了借口,把他这位贤惠的夫人留在了家乡。

    安老爷的这位夫人,除了长相贤惠,性格却颇有几分豪爽,当然也是安老爷自己说的。这也是安老爷惧内的理由。除了长相贤惠,性格豪爽之外,她还似乎很喜欢喝醋。安老爷是靠着他这位夫人起的家,故而安夫人的爱喝醋,就如镇子里的闲人爱喝酒,天经地义,无任何不妥。安老爷瞒着夫人,金屋藏娇,到底让安夫人知道了,毕竟小镇不大。尽管安老爷一个劲解释,那不过是他收养的干女儿,这位贤惠,豪爽,爱喝醋的夫人,还是用她惯有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差点放火点燃了马厩,又觅死觅活的折腾了大半夜。那声音,隔着两条街也能听得到。
既然安夫人容不得安老爷的这个干女儿。安老爷只好找个由头把她许配出去。。
   第二天,王瞎子坐在石头的酒家里整半天,“我们要打佯了”石头说,“你要飞黄腾达了,安老爷要把干女儿许配给你。”王瞎子说。看着王瞎子,石头不由想起安老爷的故事,当年,安老爷还是秀才的时候,这个王瞎子就曾预言了他日后会飞黄腾达,后来,安老爷每有什么事,都找他算一卦。这个半仙也似乎每次都能算准。石头还飘飘然想着美事的时候,王瞎子已经转身离开,嘴里叨念着,“福兮,祸兮”,一面掐着手指,一面摇着头。

   石头的酒店自从他娶了安老爷的干女儿后开始热闹非常。美酒和美女都是刺激食客光顾的两大原因,无赖后生们再不必傻忽忽得站在楼下流口水,他们现在可以安稳得坐在桌子边继续流他们的口水。有时候老板不在,趁着老板娘从身边经过,还有人大胆的伸手摸一下她的屁股。这些人大胆的原因,当然也因为这个女人身份的变化。而每当这时,这个妖媚的漂亮女人,也仅仅是报以一个妖媚的白眼。

    进门后的第八个月份,芊芊给石家就生了个大胖小子。石头却因此烦躁起来,因为他每次抱着自己的儿子,那小子就哭个不停。似乎不太喜欢他这个爹。石头开始有时闷闷不乐,一个人坐在墙角喝他的闷酒,而且每次都烂醉如泥,不醒人事,再后来,有某一种流言传了开来,这个所谓的安老爷的干女儿,其实是南省某地的一个头牌姑娘,安老爷是花了三百两银子,把她买回来的。这个消息传自一个外乡人的口。传进石头的耳朵之后,石头更是每天都要喝的烂醉如泥。

    孩子三岁的时候,被安老爷领了去养。安老爷已经五十,他那个贤惠,豪爽,时常吃醋的老婆却始终没有给他生过儿子。这天,安老爷手下三个家丁,硬生生把孩子从母亲的手里夺走。所幸,他对待这个干外孙就如对待儿子。只是爱吃醋的安夫人,却不允许孩子的母亲,她丈夫的干女儿去探视自己的亲生儿子。

    芊芊开始也变的烦躁,喜怒无常起来。大白天指着石头的鼻子就骂:“你这个没用的孬种,你去把儿子抢回来呀。”石头说“我没有那样的野种儿子,你这个婊子。”“我是婊子,你也不是男人,男人的东西我见得多了,没见过你那样的软蛋,孬种。”众人哈哈大笑。石头急了,趁着酒兴,抄起酒坛砸花了他老婆的脸。脑糨子流了满地。

    石头在秋后被砍了脑袋,王瞎子挤在看杀头的人群中,石头吐一口吐沫,骂道,“王瞎子,你他妈和姓安的合伙骗我,你他妈真不是东西。”王瞎子说“我只是个瞎子。”

    安老爷出钱收敛了石头夫妇,只是石头的儿子自次改姓了安,石家酒坊也改做了安家酒坊。只是那酿出来的酒却不再那么绵纯,辛辣中还带一丝酸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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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小倩追魂

   霜侵红叶,新雁咽寒,红叶承载不住这几多哀思,纷纷而落。一曲芦管吹秋怨,和着雁声,伴着人愁。风轻?,飘飘吹衣,远岑如墨,是泪湿了眼?是暮色蒙心?迷途远矣,今是昨非。
   今夜是这七世情缘的最后一夜。
   而这片湖水轻柔旖旎,润濡了孤寂,涟漪随浆影而释,一晕晕飘散开来。笛笳声入耳。百顷风潭,渐成回响,擎不住的泪珠,在满是忧郁的脸颊再添一笔淡淡痕迹。一个人孤坐,有酒盈樽,取殇自酌,是酸,是涩,是淡然无味,这一钵无情水饮下,更引出一阕断肠词。
   那夜,春浅,红怨,月色撒落花间,隔着碧水蓝桥,一双玉人儿相望,阑珊灯火映照的,是两处一样的消魂。芳心对月许约,这一约定,誓历七世。从此韶华暗损,萦怀瘦尽灯花。小院春暖的一夜,多情最妙此时,尊前青眼,春看易老,人看不厌。怀着忐忑的心,轻轻捉住你的手,你低头,羞红的脸上却透着傻傻的幸福。还记得,那夜荷塘相偎依,草细柳长,执扇去扑捉,那闪烁得一点,一点。是星辰?是流萤?浑然不觉中,却漏转天明。你倦了,枕着我的臂弯,风扬起你的发。拂过我的脸,痒痒的。秋兰尚青,秋高云淡,月华如水,金波银汉,潋滟无际。这夜色,即使没有酒,也让人心醉。醉翁之意也不在这月色。是我觊觎已久的你的红唇,软软的,轻轻的。这一夜,柔情绰态,媚语巧笑,尽在那片暧昧的芙蓉帐中。在那个凄凉的夜,桃花渡口,没有桃花,只有枯黄的蒿草,凄冷的微霜,水凝滞,舟不愿行,你却要离去。不恨情短,恨晨光微熹。你的衣袂在舟头飘逸,终于消失在薄薄的水色烟尘里,却永远烙进我的心。某夜,寒风吹散三尺雪,倩影犹在眼前,趁好梦忆尚存,欲拾取丹青,却画不成。那一刻,依稀有一番心痛。
   夜夜如丝,撩动了多少情怀。既曾誓约,我愿就这样看着季节一个又一个慢慢远去,用我的七世生命,换取这重复的七夜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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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杀了,字数不够请将就。
杀气

昏暗遮挡住山冈,风侵蚀野莽。不堪疼痛的哀鸣。冥昧中的一双眸子在对视。透出的寒意凝结了周围的草木,似乎微一动,就有肢体脱落的僵硬冰冷。于是他没有动,他的手按在了他的剑,他依然还有感觉,因为手心的剑意在点燃,似要跳离剑鞘,横空一斫。但他依然没有动,他知道,那是剑意而不是剑心,剑意在他的手,剑的心却在他的眸子。

出招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两人就这么站着从白天到黑夜,已经三天三夜了。都说空气是无形的,其实真正无形的是剑心,因为空气的形在风中,剑心却只能用眸子去感悟。两人虽然谁也没动,意念中已经过了无数招了。两人站立间的十步距离,再快的飞鸟尚不敢过,飘落的树叶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托在空中,永远落不了地,倏地,叶子就成了灰。这就是无招。这就是剑的心,一旦剑的心从眸子转移到手上,那么,就有一个人必将倒下。天色将晕。红彤彤的曙光在对面渐次亮了起来。 恍惚了眼。有一丝凉意袭来,细微的,然而急速。

致胜

前两夜的这一时刻,他同样感觉到了不安的气氛,因为曙光的顿亮,灼伤了他剑意的冰冷,对手似乎觉得有机可趁。他的眸子看不清,但手上的剑却燃烧得更加猛烈。前两次,他没有妄动,但是这一次,他出剑了。迎着那丝凉意,荡开它,然后剑回了鞘。身后传来绝望的呻吟,“不可能。。。。。。”

结局

他微微一笑,就在刚才的一瞬,他领悟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剑者精髓,不是剑意,不是剑心,而是人剑合一。如果自己本就是剑,还有什么不可摧毁的呢?从此江湖上有了这么一首歌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不留身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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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剑侠侠踪留香惜别原随云
   这个世上,有人可以不知道皇帝,但没有人不知道龙大将军,龙大将军,拥军百万,世镇边陲。朝野无不惧怕,传闻他曾徒手搏虎,但凡拜见他,无人敢抬头触及他的虎目。
   然而,此刻他却面露愁色,剑眉紧锁,原因是放在案前的一张薄笺,印花镶金边的一张薄薄的纸,字迹隽秀却不乏英气,“闻君藏有万年灵芝一枚,稀世奇珍,某甚爱之,今夜子时,当踏月取之,君素雅达,必不至让某无功劳而返。”没有署名,但是纸上淡淡的檀香气,却是一个标志,能在守备森严的大帅府邸留书,这样的薄笺,淡淡的香气,只有一个人-----盗帅楚留香。
  江湖上的人,或许不知道皇帝,也不知道龙大将军,但没有不知道盗帅楚留香的。江湖人豪放不羁,朝廷官府的规矩甚不放在眼里,龙大将军,不过空有一身蛮力,论起武功,那也最多是二流的好手,然而楚留香,却是高手中的高手,他的轻功和弹指神通,让人却步。然而楚留香的名气却更有甚于他的功夫。他的名气,缘于他的广交朋友,他的为人,和他的那些传奇般的故事。
   龙大将军不是江湖人,但他却依然听说过楚留香的名气,如果盗帅说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凭一张素笺,他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即使皇宫大内,即使是善于制造机关的公孙世家,依然不能幸免。今夜子时,香帅将光临龙府。然而龙大将军毕竟不是江湖人,他不太相信那些传说,并不是不相信楚留香的能耐,而是不相信他真的能如此诡异,在众目睽睽下把宝贝偷走。
  龙大将军的帅府,虽不比皇宫大内守卫森严,虽不比公孙世家机关重叠,但是却能二者兼顾,府外有精兵巡逻,府内埋伏武林高手,而内院也有无数机关。
  龙大将军虽然武艺平平,但她有一个堪称一流高手的女儿,龙菲菲,相传百年前横行江湖的白衣魔女,九十年后的关门弟子,就是这个弱不经风的小姑娘。她的辈分甚至超过了少林的无花禅师。所以这个稀世的灵芝,就藏在龙小姐的闺房,可称万无一失,却不知那强盗中的元帅,流浪中的公子,将如何能得手。
  夜暮临近,子时将至,龙府上上下下都紧张起来,眼睛连眨都不敢眨,将军有令,连一只苍蝇都不能放过。更漏显示正是子时,忽然刮起大风,飞沙走石迷了人眼,灯火忽灭,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又明亮起来,将军桌前放着个假盒子丝毫未动,龙将军不由冷笑。“楚留香也不过如此。”
  他向小姐的房间走去,小姐倚着栏杆,手托香腮,若有所思,而宝贝灵芝却已然不见。
  龙将军毕竟是龙将军,不是江湖人,他并不知道香帅最有名的,却是偷取少女的芳心。百花丛中过,留香不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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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剑侠侠踪留香惜别练霓裳
斗转星移,又到秋尽冬来的季节。北风渐次紧了,太行山势的南北走向,更助它如无羁野马,再无回头余地,奔驰开来。逶迤的山岭忽局促成一个隘口,那里,积聚了风的怨愤忽然迸裂,摧残着一切妄图阻挡它的事物,草木皆衰,好不萧条。此地虽然风大,却是南来北往的必经之路。古语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以每到秋冬换季,多有商贾结队北上,去关外采办皮毛。

   新龙门客栈就坐落在这个往来必经的隘口。外面看,这客栈与普通客栈并没有什么区别。风沙侵蚀,漆色已渐斑驳,连招牌酒幡,也是灰蒙蒙满是土色。入夜,随着阴森凛冽的风,庄院外的粗木栅栏嘎吱嘎吱的响着,楼角挂着的灯也忽明忽暗,仿佛一双夜狼的眼,诡异迷离,渗透着妖气。然而庄内却又是别样一番洞天。热炕头,烧刀子自不必说。甚至,在这里,你可以住到最豪华的房间,享用鲜活的西湖醋鱼,有百年的女儿红为你解疲,有绝色的美人替你暖被。只要有银子,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应有尽有。

   远处却渐渐行来一人一骑,飘逸翩连,不一会已至近前。那是匹长鬃高大的白马,全身如同花雪,并无一点杂色。马上的人却是一袭玉貂内翻金丝镶边坎肩,外披白狐狸皮大氅,背上龙泉宝剑,映着夕阳的余辉,这风,这马,这人更见英姿飒爽,好比金光中的一团素色琼雪。莫不是个游弋江湖的游侠儿?仔细看时,却是一个少女,纤细的腰身或可盈手而握,脖项间的肌肤如羊脂,面上罩着白纱,香风过处,不由人不醉,不难想象那白纱下必是惊世的绝色姿容。少女一拉缰绳,那千里良骓一声嘶鸣,戛然稳立。少女翻身下马,抹去额上的汗珠,整了整衣衫,把缰绳扔给了小二,信步走进大堂。

   大堂内满是人,吆三喝六好不热闹,这少女进来,却如一只翩翩蝴蝶,引得满座顿时无声,都直勾勾看着她,只人群之后,墙角向隅,背坐着一人,独自喝着他的闷酒,连动也未动一下,桌上满是空空的酒坛,衣衫略有些褴缕,似乎经历长途拔徙。少女却在他身后的座位坐下,也要了一壶酒,却如别人直勾勾看着她一样,直勾勾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那男人似浑然不觉,就那样捧着坛子,一大口,一大口的往脖子里灌,仿佛那只是水,不是酒。到第三十坛的时候,他终于耸了耸肩,说“高亚男,你还要看多久?我实在是灌不动了。我只是不知道,你怎么一眼就看穿了是我。”

   少女笑到,“胡铁花,你虽然换了容,改了装,脸上沾着胡子,身材胖了一圈,但是你喝酒的姿势,就如同楚留香喜欢摸他的鼻子,是绝对改不了的,更何况,我进来,所有的男人都在看我,只有你充耳不闻,若不是你,还能有谁?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而我又是女人中的女人。只不知道你为什么总躲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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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苹果手链

   兰兰催的太急,就只好弄个短的了,也没修改,将就了。

   一个六岁的小男孩,爬过半高的栅栏,采了一只最大,最红的苹果,笑了笑,递给他身边的小女孩,脸上满是尘土和树枝的划痕,小女孩用她的小手绢,轻轻的给他擦干净了小脸蛋,咬了一口苹果,得意的笑了,满脸稚气的说,“隽哥哥,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回忆起她,隽的嘴角浮现淡淡的一笑,他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墨镜里是一片暗绿色的沙滩,和墨绿色的海,隽坐起身,任凭海风的咸腥味抚摸他的头发和肌肤。享受着平时难有的轻松和惬意。忽然,周围嘈杂起来,顺着人群的目光,他看到一个溺水挣扎的影子,隽摘掉墨镜,猛的冲到海里,海浪不大,隽顺利的游到溺水者的身边,是一个身材矫好的姑娘,似乎抽筋了。隽试图抓住她的手,她却使劲的把隽往水里按,指甲划破了他的胳膊,害得隽呛了一口水。姑娘的意识似乎开始混乱了,隽抓住姑娘的胳膊,使劲得拉入怀里,铁钳一样的臂膀使她不能动弹,托着她的脖子,终于把溺水者拉上了岸。悸悚未平的人们这才欢呼起来。
      被救的姑娘执意要请隽共进晚餐,于是,在晚上的九点正,两人又见面了。面对面的坐着,隽仔细打量了眼前的姑娘,齐肩的短发,细致的眉眼,浅笑中透出无尽的妩媚:“我叫易淑,谢谢你救了我。”隽还沉迷在她的微笑中,半天才缓过神来,自觉有点失态,红着脸说,“我是隽,那不算什么。”手却拨弄着忖衫的领子,看着他的窘态,姑娘不禁婉尔,隽也觉得自己象个害羞的孩子,傻忽忽的也笑了起来,整个用餐的过程,隽只觉得心跳的厉害,也记不清自己都说了些什么。临了,姑娘留下了酒店名字和房间号。
      隽有晨跑的习惯。第二天,他跑完了一程正歇息,后面有人拍他的肩膀。“这么巧?你也晨跑吗?”抬头看时,才发现自己竟鬼斧神差的跑到了易淑酒店的楼下,隽和姑娘这样再次相遇了。此后的每天早上,两人都相约一起跑步。关系进展的很快。一个星期后,他们相恋了。夕阳下,晨曦中,常能看到他们手拉着手散步的身影。
      一个当地的小姑娘走了过来,手里挂着一串串的各种饰物,“先生,这个水晶的手链代表了爱意,送给您身边漂亮的女士,是最好的礼物。”说着,举起一串。苹果形状的挂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虽然它根本不是水晶,隽还是卖下了,他看的出,易淑非常的喜欢。她满是柔情的看着他的男朋友给她带上第一件礼物。
      很快的,度假期要结束了,两人定了同一期的航班回香港。前一天的夜里,两人相依偎着在海边坐了一宿。回味在这片海滩上开始的美好相遇。他吻了她,柔软而甜蜜的唇。天亮的时候,从海那边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天空中却没有一丝的云。隽觉得快下雨了,拉着女人向回走。沿着海滨的小路,他们忽然看到面对他们坐在棕榈树下的老太太狰狞的表情,和远处嘈杂的尖叫。待回头时,一个飓浪拍了过来。海啸,他模糊的意识到。
     隽试图抓住他的女人,却一滑而过,只从手臂上撸下一样东西。女人在最后对他说“我一定要嫁给你,如果。。。。。。”这个声音一直回荡着,即使在海水没顶的弥留。
    。。。。。。
   
     回途的特别班机上,隽孤单忧郁的坐着,一言不发,手里紧纂着一个漂亮的苹果形玻璃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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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re]【童话王国06-4-3】第四轮 多萝茜 流眸插玉簪(变剑)

    海龟给他的孩子们讲了许多故事,全是关于大海的,这些故事,一般来说,都是按照孩子们的不同年龄和理解力而说的。小一点的孩子,听见“叽叽、喳喳、噗噗、嗤嗤!”也就觉得很有趣,满足的睡入梦乡了,可是大一点的孩子,却总想听总想听一些新奇的,浪漫的,值得思考的故事。比如黑猫警长如何和一只耳斗智,神气猫如何变成睡美人。他们很喜欢发问,虽然海龟妈妈已经一百多岁了,知道的事情很多,但是也时常被弄的答不上来,她的孩子们都是聪明的孩子。
    这天,海龟妈妈给孩子门讲了美人鱼的故事,不比别的故事,这是海龟家族中代代相传的那个最古老、感人的故事。
    以前,在海的深处住着一只鱼精,这是海里的国王,每天他都要娶一个漂亮的小鱼做妻子,第二天再把她吃掉。海里的鱼,哪家有漂亮的姑娘,都早早的许配了人家,谁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
国王的丞相是一个长者,他对国王的行为非常不满,可是忧虑归忧虑,他也没有任何办法。每天回到家里长嘘短叹。丞相有一个养女叫貂禅,人身鱼体,是海洋王国最美的女人,她就问:“父亲为什么苦恼呢,女儿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也愿意替父亲分忧,您不仿告诉女儿,或许我有办法呢。”
丞相看了看女儿,出落的亭亭玉立。父女俩也相依为命了大半辈子乐。这种场景下,说出这些话,丞相有点老泪纵横了。
    于是他把自己的担忧说给女儿听。最后叹一口气,说:“鱼心也是肉长的。谁的父母愿意把闺女往火坑里投呢?”美人鱼听完想了想,说:“父亲,您别着急了,你把我送给国王,我有办法。”丞相吃惊,连连摇头,但是美人鱼坚持,最后他同意了。
   第二天,丞相请国王来家里吃饭,酒席上,他叫女儿来劝酒。国王见了美人鱼,眼睛就楞住了。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于是他命令丞相,让貂禅进皇宫做他的妻子。
   晚上睡觉前,美人鱼就给国王讲了个故事,国王听着故事,渐渐进入梦乡,第二天,他还想听故事,就舍不得杀美人鱼。于是每天夜里,美人鱼给国王讲一个故事,一直过了一千零一个夜晚,国王 终于感动了,于是他不再每天吃一个新娘,和美人鱼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故事讲到这里,海龟宝宝们都睡着了,亲爱的游侠们,你们睡着了吗?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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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晚风吹拂,窗帘微动,我的心中莫名的伤感,一个花甲老人,颤巍巍地拿起笔,记忆着过去的种种往事。不禁流下了久违的眼泪。
    我是一个杀手,严格意义上说,我是个老千。我的师傅曾经跟我说过,一个猜心者,永远要比一个亡命之徒危险一百倍。这个道理很简单,身手敏捷的人可以避开正面冲过来的刀子,却常常被背后悄悄潜进的毒针扎死。所以五十年前,我的杀手生涯,从如何学做一个老千开始。
    什么样的人才能做老千?什么样的老千才是最上乘的?我的师傅没有跟我明说,却让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让我从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手中骗取一只冰糖葫芦。为了这件事,我做了半年。我并不笨,骗取一个孩子的冰糖葫芦,我可以想出三千六百八十种方法。然而问题是,我竟然下不去手。我也有过童年,我知道一个冰糖葫芦对一个孩子的意义。那个孩子和我一样是个孤儿,他那只冰糖葫芦是他娘临死的时候给他买的。所以他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吃。紧紧攥在手里,片刻不离。有一次,我已经成功的把他的冰糖葫芦骗到我的手中,看着他伤心的眼眸,我又忍不住还给了他。
    最后我还是顺利得拿走了他的冰糖葫芦。我化妆成一个老道,骗他可以让他在梦里看见他娘,但是必须用冰糖葫芦交换。于是他把冰糖葫芦交给我,沉沉得睡了。我看见他的嘴角流露出笑容,或许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真的梦到他娘,不过我不知道,因为在他睡熟的时候,我离开了。那一刻,我与恶魔近亲了。
    师傅让我做的第二件事,是让我骗一个修为极高的高僧逛一次窑子。
    这一次,我花了两年时间。如果你问一个老千,什么样的人最难骗,他一定会告诉你,是无欲无求的人。人一旦没有了欲望,那么再高明的骗术,他依然洞若观火,心明如水。这个老僧恐就是这种人。为了我的任务,我入寺做了和尚,在一年的时间里,我无从下手。在我已经打算放弃的一霎那,我听见他微微的一声叹息。只这一声,那就足够了。
    他窗前最后的那片树叶终于凋落,老僧为此一声叹息。那一刻,我看见他的背影颤抖了一下,仿佛很颓然。第二天,老和尚往树的方向看去,又见到一片树叶,从树上凋落,最后一片树叶,他微微得一声叹息。以后的每天,他总能看见一片最后的树叶从树干上凋落。过了冬天,还没等到新树发芽,老僧已经失心疯了。骗一个疯子逛妓院,要比骗一个和尚容易得多。于是我顺利得完成了我的第二个任务,拿着窑子的收据去找我的师傅。
    然而我师傅不在,他给我留了封信,告诉我抽屉里有本武功秘籍,但是一定要等到三天后才能打开,我沐浴更衣,等待我的重要时刻。三天后,我取出那本武功秘籍,上面却只有一句话“没有被骗过,你就永远出不了师,不要相信任何人。”正当我气愤得要点火烧房子的时候,一群债主跑进屋子,找不到我师傅之后,把我暴打一顿后,送进了大牢。大牢里一蹲三年,我出师了。
    故事有开始,却未必有结局,我的思绪依旧沉浸在记忆里,却懒得再动笔继续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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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显神通021-3-3】第三轮玉兔逗孟章(刺)

    世人都道神仙好,神仙烦恼谁知晓。凡人不知道,都说快活逍遥似神仙,其实,做一个神仙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争权夺势。其间的苦楚不亚于人间。
    比方说织女,本来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天上的神仙都挺宠爱她的。追求者也不乏其人。天篷元帅啦,二郎神啦,这些单身汉,哪个不是三天两头往织女的住处跑,争着献殷勤。本来王母娘娘的意思,是准备把自己这个侄女许配给自己的外甥二郎神的。既亲上加亲,又笼络了以二郎神为首的八大天王,七十二星宿。按照凡间的说法,那就是政治联姻。不料织女这个小丫头不开窍,愣是看不惯二郎神那幅横着走路,脑袋冲天的傲慢脾气。有次七仙女下凡游玩,让个放牛的小子给勾搭上了手。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啊。可怜王母娘娘就是稍微打了个盹儿,连娃娃都生出来了。王母娘娘没办法,又是宽慰二郎神,又惩罚了无辜的织女牛郎,才摆平了。
    其实私下里,不少人都对二郎神有意见,他平日里就喜欢斗鸡走狗。经常弄恶作剧,太白金星本来是个老好人,不知道谁在二郎神面前嘀咕了几句坏话,二郎神就把他骗到南天门,关门,放啸天犬,把老头子咬了个半死,却敢怒不敢言。
    总算是老天有眼,这丫终于有倒霉的一天,首先是没能降伏齐天大圣孙悟空,居然后来联合四大天王也没能抓住孙悟空的小情人儿紫霞仙子。况且是搞得偷袭。他的威信立刻扫地,玉皇大帝也看他不太顺眼了。
    这老兄有气没地方撒,也不敢随便欺负别人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嘛。终于,他发现他妹妹居然学织女,私自下凡与凡人成婚了。这还得了,又想起自己和织女当年的事情,竟是越想越气愤。况且最近受到李天王等天将的排挤,邪火可算找到地方发泄了。立马把他妹妹关在山中。
    他侄子为了救母亲,去找宝莲灯。这一通折腾。俗话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头,居然又让他遇见了老仇人孙猴子。人家比他混得好,投靠了外国和尚,当了斗战胜佛。法力也比他高,又一次被打败的二郎神,像个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地上。
    故事的结局我不说你也能猜中了。二郎神终于宰了他那条狗,那是他唯一现在可以欺负的东西了。红焖狗肉让他吃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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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9: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荒井

  村头有口井,据说井里淹死过一个女人,村里的老人说淹死过人的井水喝了会有晦气,何况投井的是个女人,阴气太重。于是人们宁愿跑到村子的另一头去挑水。久了,井边阴森森的满是杂草,着实有些恐怖。就在去年,李家五子喝了一口井水,到今年上半年,莫名其妙得了痨病,然后挂了,乃至于胆小的人宁愿绕道,也不愿从井边走,于是杂草也越长越高,越来越茂,那地方也越来越阴森。
  张大胆是个木匠,村里唯一喝那口井水的人,四十不到,精瘦瘦,有一种毛病叫做懒,张大胆 就是得了这种毛病的人。于是他宁愿喝那口有晦气的井水,也不愿到村子的那头去挑水。说来奇怪 ,许多年了,他除了精瘦瘦,几乎没得过什么毛病。虽然懒点,手艺还凑活,饿不死,除了四十多 了还是个光棍。
  关于张大胆的没有老婆,有三种说法,饭后茶前,村里的男男女女围坐在大槐树下乘凉,也老 拿它作为个话头,毕竟村子不大,发生的事情不多。女人们的说法是他太懒了,没有闺女愿意嫁给 她。男人们于是反驳道,因为他太懒了,懒的没工夫找老婆,没见过这么懒的。有个声音便插嘴到 ,“会不会是喝惯了那不干净的水,于是活该他没有老婆,”声音不大,却翁声翁气,人们心中一 楞,都不再言语,顿时静悄悄的。瞅了瞅张大胆的房子,再瞅瞅那口满是杂草堆里的井,然后摇摇 头,散了。
  关于人们的另一个不变的话头,是李小五的寡妇媳妇。白白嫩嫩,屁股很大,男人们聚在一块 儿,抽一口烟,一边惬意的吐着烟圈,一面比画着那么大的屁股奶子,然后哄然笑了,远处的女人 们听见,说:“你家男人又在那想那个大屁股的骚女人了。”于是也是一阵哄笑。
  直到有一天,赖家的夜里爬起来解手,隐约得看到一个人影,摸着进了寡妇的门,人影精瘦瘦 ,摸约就是张大胆,第二天,流言就传遍了不大的村子。不论男人们凑在一块,女人们凑在一块, 还是男男女女凑在一块,便从此就那么一个话头,张木匠和李寡妇搞到一起了,男男女女都是呸得 一声,吐一口浓痰在地上,骂骂咧咧开来。
  村里的女人们开始在寡妇的背后指指点点,有几个顽童开始拿弹弓打寡妇家的窗户。再后来, 当面就有人吐吐沫。村里的张先生摇摇头,念叨一句,子曰: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然后幽幽地 走开了。
  说起王先生,那是村里最有学问的。听说中过秀才,后来家道中落了,帮人写写文书,门联度 日子。成天板着脸,永远都穿他那条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灰大褂,两个眸子永远向上,对着人说话了 ,才不情愿的翻下来,瞄上一眼,然后继续翻上去,也不知道天上有什么好东西吸引着他。大家伙 的话题,他是从来不搭理的,偶尔冒出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说话,然后大家觉得他似乎是真的很有学 问。不过他好象也从来没有什么匪闻让人们做为话头,大白天走路也是幽幽的。象一个影子,谁也 不去注意他。虽说他也是个光棍。
  寡妇的肚子大起来了,估摸着是张木匠的野种,得了痨病的李五断不能留下个遗腹子。张木匠 似个没事人,成天还是懒在家中,没个动响。不过半夜里,有人瞅见一个幽幽的黑影,到村子那头 挑了水,注满了寡妇家的水缸。精瘦瘦的影子。照这么看,张木匠也开始到这头来挑水了,虽然白 天他依旧自己喝那口荒井里的水,还是懒在家里没个动响。过了年,孩子生下来,叫李狗子。
  人们开始觉得生了野种的女人也带有晦气,于是不允许她再挑这头井里的水,一个破鞋寡妇, 一个野种,和那个野男人,只配喝那口带晦气的水,这道理无论在哪里都是说得通的。寡妇没言语 。那天夜里,黑瘦瘦的影子又到村这头来打水,刘赖守着那里大喝一声“张木匠”,黑影掉头跑了 ,从此再没见他夜里过来。
  寡妇家开始喝荒井的水。人们还是背后或者当面指指戳戳。夜里也常看见精瘦瘦的影子溜进寡 妇的门。于是人们不再要张木匠做活计,不再买李寡妇家的豆腐。在不久后的某一天,懒鬼张木匠 卷了家伙事,失踪了,听说是去城里闯荡。再也没有回来,李寡妇一天天瘦下去,白嫩嫩的皮肤开 始变暗,变老。人都说,是因为喝了那口井。
  有一天早上,赖家的去打水,井里居然钩出了件女人的袜子,村子里出了大事了,唯一的那口 干净的井里,打捞上来一个死人,李家的寡妇。人们骂骂咧咧,这女人刚有个儿子,好好的寻什么 死,寻死还把村里最后一口干净的井水给玷污了。王先生从人群中幽幽的飘过,说了句:“幼吾幼 ,以及人之幼”于是收养了寡妇的儿子李狗子,改名王崇圣。
  人们开始到更远的邻村去挑水,再后来王崇圣长大了些,精瘦瘦的。有人忽然觉察到,这小崽 子长得很象王先生,然后人们才注意到王先生竟然也是精瘦瘦的背影,如果到了晚上。谣言又开始 传了开来,这回的人物是从来没有人谈论的王先生和他收养的孩子。
  根据赖家的说法,野种的父亲一定是张木匠,她那夜是断然不会看错的,不过刘赖马上反驳, 他那夜看见的影子幽幽的,多半还是王先生,何况懒鬼是懒得找女人的,至于说李小五,年代久远了。最后,谁也说不上来这个娃娃到底是谁的种。
  再后来,村了开了口新井,那两口旧的都填平了,成了小路。再后来王崇圣长大了,老喜欢在 村的这头晃悠,也是幽幽的。唯一与王先生不同的是他总低着头,似乎在计算着,哪块土地下面是 曾经淹死过他母亲的那口荒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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